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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和部分提案选编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09
 

一、优秀提案21件

 

 

第1 号

 

    由: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深化“工业强市”发展战略

提 案 人:民盟丽水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委办公室

提案内容:实施科技兴工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进科技创新,通过引进、开发、推广现代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对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纵观世界工业发展史和发达地区工业化进程,无一不走依靠科技创新的发展道路。

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在科技创新基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目前,一个关注和重视科技创新,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正在逐步形成。但总体来看,我市科技创新工作才刚刚起步,要使科技创新充分发挥“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作用,我们还要做很多很多的工作。

一、我市科技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全省及周边县市相比,我市的科技总体水平依然比较落后,与科技兴工,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

1、科技创新起步低,基础薄弱。我市的产业大都是以低成本为基础的。虽然近年来已形成了一些产业小集群,诸如微电机产业集群,木制玩具产业集群,食用菌加工产业集群,竹产业集群,合成革产业集群,日化产业集群,冶金产业集群等,而且正是这些产业小集群撑起了我市的工业化,但总体上看这些产业,传统生产方式仍然占主导,大都缺少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更新换代缓慢。

产业层次低,产品档次低,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不高。这就使得这类产业市场进入的技术壁垒和资本壁垒不高,产品的竞争只有成本优势而无知识优势,极容易被淘汰。如我市金笔产业集群的消亡,以及一些行业的企业正遭遇困境就是明证。

企业规模制约创新。我市的企业规模大都偏小,企业规模小,利润规模也不大,尤其是伴随市场竞争的日益加剧,单位产品利润率不断下降。不少企业虽然能做到每年上千万或几千万元的销售收入,而利润或许不过百来万或几百万元,要留足流动资金,要扩大再生产,若此如果要拿出销售收入的5-6%投入研发和创新,确实也有困难。据调查,我市90%多的企业没有研发机构,90%的企业没有专利权。

2、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氛围不浓。许多部门都认为科技创新是企业的事,是政府的事,是科技部门的事,是科研院校的事,与已无关,在推进企业科技创新方面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各部门对经济发展往往只注重量的扩张,未很好重视质的提高,把科技投入作为软任务,对科技兴工认识还不统一,工作还不协调,往往是说得比较多,做得比较少。由于认识上还不到位,政府及工作部门在宣传、政策制定等具体工作中,缺乏对企业的引导,没有形成科技兴工的氛围。

企业对科技创新也缺少应有的认识,几年来,市科技局帮助企业包装项目,争取科技经费补助,申报高新技术产品、高新技术企业,得到了企业的好评。但很多企业科技意识却仍很淡薄,很多地方、很多企业对高新技术的相关政策知之甚少,甚至不知道,因而不能充分利用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有的企业科技创新仅停留在通过包装项目,争取经费补助上,真正的科技创新意识还不强。

3、机制不全,投入不足。一是缺乏环境激励机制,许多产业集群缺乏公共的技术创新平台,缺乏为企业提供公益性产品开发、信息咨询和其他配套服务,包括农业企业缺乏公共技术创新支撑;金融担保体系不健全使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缺少创新资金,研发冲动受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难以到位。行业中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博弈是个普遍现象,一些企业不想支付或无力支付自主创新成本,竞相采取模仿和剽窃手段,龙泉的竹胶板行业、木制相框、玩具蛇都经历这样的竞争,丽水有邦化学有限公司的一位员工带走企业专利另起炉灶也是典型。

二是缺乏人才激励机制。许多企业人才严重匮乏,我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人才2.7万人,经济第一线的占比相当低,每7家企业才有1名中高级职称的人才。正因为缺乏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产品设计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导致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人才基础,加之许多企业的员工素质普遍较低,企业又不注重员工技能培训,有些企业更是眼光短浅,总是以压低员工工资的办法来降低产品成本,致使企业无法招到技能型人才,企业缺乏自主创新的劳动力技术基础。尽管我市区企业大约75%左右的企业与外地高等院校有程度不同的联系,但远水解决不了近渴,未必能解决实际问题,且许多企校联系还处于浅表层面,无实质性的合作内容。

三是缺乏投入增长机制。按照市政府《决定》要求,今年各县(市、区)财政预算科技投入占经常性预算支出要达到3.1%,由科技部门直接安排科技项目的经费应占科技三项经费30%以上。从各县(市、区)提供的原始数据看,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科技支出预算不足。龙泉(2.18%)、遂昌(2.8%)、景宁(3.0%)未达到财政预算科技投入占经常性支出3.1%的要求;二是科技投入比例不合理。科技部门实际用于项目安排的经费少,如松阳(7.5%)、遂昌(25.3%)、青田(20.9%)、龙泉(18%)、庆元(14.1%)没有达到市政府提出的最低3O%的要求;各地科技投入的大部分经费用于企业技改奖励和农业产业化扶持,与真正意义上用于科技工作有差距。

二、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深化“工业强市”战略

1、提高认识,加强引导、建立机制,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兴工的氛围。全市上下必须充分认识到科技创新推动“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重要性,要把思想统一到科技兴工上来。政府要建立科技兴工的协调机构,统一协调科技兴工的重大部署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典型,树立榜样,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依靠科技进步,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的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加大协调力度,以形成合力,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科技下企,为企业提供最新科技信息和项目。

2、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合理安排,科学管理。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增加科技经费投入,争取科技经费增长能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新增科技经费投入要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建设,对列入国家、省、市级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按一定比例给予鼓励和扶持。科技三项费用实行资金集中,有限使用,项目论证,专家评审;科技部门安排计划项目要突出重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政府对传统优势产业的科技攻关的扶持力度。政府要制定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上来,并逐步使之成为科技投入的主体。要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开发的投入,促进企业成为投入的主体。设立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由市财政拨款作为资本金启动民间资本和鼓励企业投资,严格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同时,科技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和后续监督,完善项目合同制度,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确保科技经费专款专用。

3、加快建立我市高新技术园区,构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平台。高新技术创业园区是高新技术的孵化基地,建议抓紧建设高新技术园区,为高科技企业提供研发场所,吸引高新技术企业进园创业。在招商引资的同时,可以引进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来我市科技创业园创业,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进行科技成果转化;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目光对内,将市内的两所高校纳入我市科技自主创新的体系,推动市内产学研一体化,加快高校融入地方经济建设的步伐,使之成为我市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的平台。

4、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政府应在政策导向、资金投入、投资环境、新产品开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制定一系列有利于我市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强化科技管理的服务职能,不断完善政策、体制等保障措施,增强科技兴工的活力。同时,在财税、金融、成果奖励等方面制定完善的制度,创造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对进入科技园的企业要给予创业资金上的扶持。如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应用项目贷款的贴息或奖励;设立创名牌产品奖励资金等。

    5、建立一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机制,加强对外科技合作。要抓紧制定有利于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和建立科技人才创业的激励机制。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经济上要有实惠,政治上要有荣誉,社会上要有地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鼓励科技人员流向工业生产第一线。要认真落实省鼓励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收益的若干规定,鼓励科技人员把知识、管理、成果作为资本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充分体现技术资本的作用,保障科技人员的应得利益,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政府要鼓励企业走出去,到大中城市建立实验基地和研发中心,让知名院校专家教授为丽水企业服务。同时要积极实施科技人员再教育工程,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使企业培养自己的人才,重点抓好科技带头人、高素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适应知识经济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等三支队伍建设。

总之,丽水要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关键是要做好“科技创新”这篇文章,以科技创新深化“工业强市”战略,让一批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制造业项目尽快成为丽水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力军。             

办理情况:你委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深化“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提案收悉。对你委的提案,市委非常重视,专题报送市委书记楼阳生,市委副书记张成祖,市委常委、秘书长王昌荣审阅。市委办公室领导十分重视今年的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决定实行办公室领导领办制,你的提案由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岳明同志亲自领办,并下发了重要工作交办通知,召集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科技局、丽水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大家一致认为本提案是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真实地反映了目前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符合丽水实际,提出的建议中肯合理。综合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领导,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兴工氛围的建议

近年来,针对我市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与省内发达市的差距较大这一实际,丽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市政府成立了丽水市科教领导小组、先进制造业基地协调领导小组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在市科技局、经贸委和人劳社保局。领导小组以“支撑发展、引领未来”为科技创新工作指导方针,以集成创新,引进消化,技术转化再创新为主,着力推动我市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的提高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2006年,全年共完成新产品产值24.94亿元,同比增长248.7%,新产品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95%,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7.22%,比上年增长26.3%,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6.95%,利税6.75亿元,增长26.8%。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这些组织机构协调作用,贯彻落实各级科技会议精神,加大贯彻落实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科技政策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强化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的有效衔接,提高技术配套和自主开发能力。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允许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等。

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鼓励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规保障体系,拓宽科技投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各类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开发中心;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广泛的技术合作关系,共建中试基地、研发中心。

市科技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导产业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竹子产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竹产业星火特色基地;建立木制玩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微电机特色基地,增强各主导产业技术的开发能力和推广服务能力。已开通的丽水科技信息网等八大科技网站,要提高科技信息服务能力,为我市科技企业、科技人员、农村农民提供更好的科技信息平台。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为企业发展服务。

二、关于增加科技投入,合理安排、加强管理的建议

我市是工业经济欠发达地区,自身财力不足,必须要加大对工业经济的投入和扶持。据科技局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市各级政府财政科技拨款达到9774.4万元,其中三项费用8140.81万元,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3.26%,财政支出的1.47%。企业技术改造投入45.4亿元,实施了包括3个应对欧盟贸易技术壁垒攻关项目在内的16个省级技术创新项目,12个通过验收,成立企业技术中心17家,其中省级8家,为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2007年市、县(市、区)财政科技支出占本级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要分别达到4.2%和3.2%,共获国家财政补助资金1800多万元。

今后工作中,要围绕《丽水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业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支持力度,突出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科技资金的杠杆作用。对中小企业实施的发改、经贸和科技三个系统的科技类项目,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相关部门的支持的前提下,市(县、区)各级财政给予配套扶持;对大企业大集团实施的科技类项目采取“一厂一策”办法,通过技术开发费加计抵扣,利用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政策方式给予扶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总结评价工作。每年对国家、省和市各级财政扶持的科技类项目要进行总结评价,不断改进财政扶持的方式和办法,体现政府扶持项目的效果,对利用项目包装多次取得科技类财政资金,而项目实施效果又不理想的企业,停止提供资金扶持。

三、关于建立我市高新技术园区,构筑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平台的建议

目前,我市在《丽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丽水市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中,都已明确提出要建立丽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针对我市产业发展现状和区域优势特征,提出要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对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的培育力度,突出区域优势,重点选择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竹产业、生物及新医药等行业,培养一批具有自主创造能力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同时,从丽水经济开发区在开发区东扩的规划中专门划出一个区块作为丽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近期,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开展省级开发区(包括高新技术园区)扩区、提升和新增发展规划制定工作,下一步,我市利用丽水经济开发区东扩的有利时机,进行空间布局和产业布局,着手开展丽水市高新技术园区的建设规划和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就可上报审批。

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是我市制造业产业提升和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载体,目前,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通过招商引资,有意识地引进针对主导产业发展与提升的中介科技服务机构;鼓励现有的一批为制造业企业进行信息化服务的网络公司和软件企业扩大服务范围,努力加大与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林学院等院校的全面科技合作,积极发挥丽水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等本地院校和科研院校的作用,整合科技要素资源,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技术服务。充分发挥“网上技术市场”的服务功能,为我市实现社会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关于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建议

科研项目是科技进步的主要载体,2006年,我市新增省级高新技术企业8家、高新产品10个。新认定市级高新企业8家、高新产品6个。现已有省级高新特色基地1个、高新企业35家、高新产品73个,市级高新企业20家、高新产品29个。2006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37.22亿元,比上年增长26.3%;利税6.57亿元,增长26.8%,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目前,市委、市政府正着力抓好科研项目的立项和实施,市本级已全面取消了长期沿用的申报筛选立项制度,使科技项目的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下一步,要继续围绕传统产业做好提升文章,扶持一批微电机、制笔、人造板、竹木深加工等行业以及制造业的信息化工作,实施一批重点、重大的科技计划项目,使之成为我市工业发展的亮点,或成为我市经济发展重点或新的增长点。要分步培育高新技术项目、产品和企业,在积极培育省高新企业的同时,重视争取上级新产品、创新基金、科研攻关、火炬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等的综合集成,合力培育高新产业。

五、关于建立一套留住人才、引进人才的机制,加强对外科技合作的建议

目前,我市企业最缺乏的是适用性技术人才,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缺乏激励政策。今后的工作中,一方面要重视解决企业适用性技术人才的引进和留用问题,鼓励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通过建立一定的研发场所、建立人才激励机制来吸引技术人才;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现有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强对企业技术人才资格的评定工作,鼓励企业技术人才参加中高级工程职称或高级技术工种的评定。

本着“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继续实施我市“四外两基地”的开放型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科技合作。继续深化与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浙江林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等全面科技合作,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开展一系列的科技交流活动,促进我市与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合作。要多方面收集全国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专利供企业对接,邀请知名专家、教授来我市考察调研、做学术报告和项目发布。强化种养殖、竹木加工、化工、医疗卫生、环保、城建等行业的合作,提升一批支柱产业的技术水平。

今后将进一步结合你提案的建议,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落实“科技兴市”和“工业强市”发展战略,促进我市工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3 号

 

    由:构建水阁工业区防污平台,莫让工业发展影响了生态城市

提 案 人:民建丽水市委会

承办单位: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提案内容:丽水水阁工业园区从2002年开始建设,规划面积14.4平方公里,目前已完成场地平整9000余亩,道路工程20余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已投入7.5亿元,园区已安排入园企业200余家,其中外资企业19家,市外内资企业115家。入园企业中,开工建设企业234家,建成投产企业141家,入园企业全部建成投产后,将有200多亿元的生产规模,并形成合成革、化工、金属制造、阀门精加工、汽配、医药、电机等产业。其中革基布将形成全球最大的生产基地,制革将成为全球第二大生产基地,目前绝大部分企业都已建成投产,园区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拉动作用。

但是,从总体规划来看,未来水阁工业区将要形成以革基布和制革企业为主的产业集聚优势,而这两类企业均属重污染企业,合成革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主要是废气,叫二甲基甲酰胺,如果处理不当,浓度超标,会引发吸入人群的肝肿大,而革基布企业主要排放含硫化物的废水。如果这些企业全部投产,那么这些企业的污染物将会沿溪流污染当地,并慢慢渗入地下,3至5年后,将出现严重的环境问题,并将通过瓯江影响其他地方。

由于当初水阁工业区对企业入园所设的门槛较低,使重污染企业进入了园区;有的企业和环保部门捉迷藏,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偷排瓯江;以及我们的政府部门一味地追求投产率,对工业区企业废水回收、废气排放等管理手段明显滞后,使我们现在看到的水阔工业区的发展现状着实让人揪心。水阁工业区现在已开工投产的这些革基布、合成革、人造板等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有害废水只经过企业方面的单体达标,甚至未处理,直排瓯江,据向附近百姓了解这种向瓯江直排污水的行为已是有一段时间了。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05年丽水市开发区(园区)发展报告》中,将“如何构建好丽水工业园区的防污平台问题”纳入丽水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中。调查发现,园区对统一的治污设施建设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特别是对清洁生产在未来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仍在不同程度地延续“先发展后治理”的老路。丽水是国家级的生态建设示范区,瓯江是丽水人民的母亲河我们只有一条瓯江,我们发展经济应当尊重客观规律,应当做到发展工业经济与环境保护两手抓,建设真正美丽、干净的生态城市。为此建议:

一、加大环保审查力度,对于那些污水产生量大且难以治理的行业,严格要求企业污水达到排放标准,做到达标排放。

二、用可持续发展的科学观规划生态城市,严格依照整个水阁工业区对企业污染的环境容量指标,控制污染企业的数量,必要时,不引进严重排放污染物的企业。

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要本着对保护丽水生态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严厉查处园区企业对丽水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决不能搞先发展后治理的做法。

四、督促新入园企业,加快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的进度,保证治污设施与主体过程同时运转,争取企业在试生产阶段即可做到达标排放。

五、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办理情况:贵委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构建水阁工业园区防污平台莫让工业发展影响了生态城市》提案,对开发区循环经济和环保治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丽水经济开发区作为市本级招商引资、发展工业经济的主要载体,既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尽快使之成为丽水经济新的增长点,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保持秀山丽水的特色,任务非常艰巨。在加快园区开发建设的过程中,开发区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负责地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把工业经济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点,走出一条经济和生态和谐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之路。

通过几年的发展,开发区呈现出了良好发展势头,初步形成了合成革、机械制造、汽车零配件等产业集聚。2006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60.21亿元,实现财政收入8830万元,地方财政收入331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7.86亿元。今年1-5月开发区共完成工业总产值29.65亿元,同比增长81.0%。

合成革产业作为动物皮革的替代品,整体来说是一个环保行业,但其在生产过程中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对此,开发区在合成革产业发展过程中,始终予以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从产业引进之初,就强化各种环保措施,努力推动合成革及革基布等行业循环经济发展,主要工作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落实“两个先行”,为园区生态化改造夯实基础

(一)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做好生态承载力评估。2002年,水阁工业区启动前,先行委托浙江工业大学编制水阁工业区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004年,开发区开始着手东扩启动前期工作,也先行委托浙江工业大学对东扩区块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2002年着手产业招商的合成革行业,开发区又先行委托同济大学进行大气环境容量的调查,对合成革的阶段发展规模进行规划控制。此外,还委托相关院校,先行进行丽水市区段瓯江水环境承载力及污水排放去向的课题研究。同时,开发区还将环境评估的有关内容融入到《丽水经济开发区南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科学指导南城建设发展。二是制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05年,开发区委托丽水学院编制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丽水经济开发区生态化改造规划》,指导开发区的循环经济建设。2006年开发区委托省环科院编制了《水阁工业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水阁工业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水阁工业区环境风险分析报告》等文件,始终把合成革行业发展限制在可控可治的范围内。

(二)坚持环保设施建设先行。根据水阁工业区地处城市上游的实际,开发区坚持环保设施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一是建立雨污分流系统。开发区投入7000多万元,建设了整个园区的市政雨污分流系统和17公里的污水压力管道以及工业污水输送泵站,将企业产生的生产污水统一收集后输送到中岸圩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二是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企业落实治理方案、治理工艺、治理设备,特别是对革基布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合成革企业的干湿法回收装置,做到了家家落实。历年来,开发区管委会和企业共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累计投入1.76亿元。

二、搭建“两个平台”,加快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攻关和推广

(一)搭建技术创新平台。通过搭平台,建载体,与同济大学、四川大学、浙江工学院、丽水学院等多所大专院校形成产学研合作关系,加快合成革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攻关。整体来看,当前合成革行业可实施循环经济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1)湿法生产线水相DMF回收;(2)干法生产线DMF回收;(3)湿法生产线气相DMF回收;(4)DMF精馏釜残的综合利用与无害化焚烧;(5)各工段废水的处理与回用;(6)DMF精馏回收系统二甲胺的治理或回收;(7)干法生产线其他有机溶剂的回收;(8)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

通过多年努力,开发区已经完成了前5个方面的工作,包括合成革干法、湿法DMF回收,合成革工艺废水循环利用、革基布印染废水循环利用等技术攻关都已经取得成功,后两项水循环利用两项技术废水回收率都超过60%。后3个方面的工作,我们也正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争取07年获得关键性突破。

一是合成革DMF精馏系统中二甲胺的治理。我们实行两步走的措施,即先解决相对容易解决的臭味问题,然后再解决废气回收利用的问题。目前,消除二甲胺异味消除已完成技术攻关并在区内全部合成革企业推广到位,开发区已经着手进行第二步工作,通过多方考察,开发区委托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进行二甲胺资源化回收课题研究。

二是干法生产线有机废气资源化利用工作。合成革干法生产线排放的废气比较复杂,而其它有机溶剂尚无成熟的回收工艺。开发区已经拨出22万元研发经费给九三学社技术服务中心开展该课题的中试研究工作。为了加快工作进度,开发区同时委托同济大学环境工程学院教授进行该课题研究工作。目前这两家研发单位均在示范单位开始进入中试阶段。

三是做好节能降耗技术推广合成革行业的节能降耗潜力巨大。目前,区内先丰、中奥、力邦、闽锋等企业已完成精馏装置两塔改三塔甚至四塔的技术改造项目,并通过普通电机改用变频电机,锅炉采用省煤器等技术降低能耗。同时开发区也抓紧出台《合成革行业清洁生产暂行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目前开发区南平革基布公司、利马合成革公司清洁生产文件已经编写完毕,等待验收。2007年又落实了力邦、合力、东正三家合成革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二)搭建技术推广平台。开发区循环经济技术采取由易而难,试点开发,逐步推广的方式进行。通过闽峰化学、南平革基布等试点企业的成功,体现循环经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带动其他企业参与循环经济建设工作。目前来看,贵委提案中提出的二甲基甲酰胺(DMF)和含硫化物的废水治理都已经整治到位。其中,合成革企业料桶DMF回收、干法生产线DMF回收、湿法生产线DMF回收等技术已全部推广到位,并且取得了了实实在在的成效。DMF废气资源化回收率已达90%以上,年回收DMF约9000多吨,可取得经济效益3800多万元。废水回收利用等各项技术及设施将在年内大力推广。革基布和合成革企业废水治理设施全部推广到位,大部分已组织验收,合成革、革基布企业含硫化物的污水均进行了达标处理。目前正在推广废水回用工程,有9家合成革企业废水回用工程开始建设,南平、富泰、华都等三家革基布企业的废水回收工程也已完成建设方案设计,近期将启动建设,各企业完成建设投入运行后总计每天可减排污水3000吨(其中合成革企业可减排1000吨)。此外,革基布企业硫化氢臭气已成功消除,合成革釜残无害化处置设施也已经投入运行,并已开始收储,实现了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三、建立“两个机制”,促进园区生态化改造可持续进行

(一)建立监管督查机制。开发区设立环保机构,推行“一站式服务”,配合市环保局完成进区企业的前期审批、环保执法等工作。一是把好入园审查关。在选商引资时,对所有拟安排入园项目,逐一进行环保审核审批,严格执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于重污染企业坚决不予引进,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技改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所有入园企业,全部进行环保审核和环保审批,环评率达到100%。二是把好环保建设关。加强对环保“三同时”建设的监管和验收,目前9家革基布企业、13家合成革重点企业已经通过了验收手续。剩余的合成革企业验收工作,开发区、环保局也正在督促落实。三是把好环保监管关。在园区污水收集系统未建成之前,开发区要求所有企业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一级标准后才可排放。期间,为防止少数企业偷排漏排行为,借助水阁公安民警、协警的力量.开展巡查,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在城市污水厂投入使用后,开发区要求所有企业污水排放至少达到三级标准。06年开发区投资300多万元对重点排污企业安装24小时全自动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并通过不定时抽查和社会公开监督,加大环保监管,及时惩处整治环境违法行为。从目前情况看,区内10家重点排污企业有60%以上的企业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其余企业基本达到二级排放标准。

(二)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开发区运用排污费、税收、资金补助等经济杠杆,调动企业污染治理的积极性。在奖励方面,开发区对开展循环经济课题研究、示范工程建设、技术推广、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工作的企业,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或奖励。对违规排污或者环保治理工作不合格的企业,在年度评先中一票否决。同时还规定污水排放COD指标每减少100,给予降低0.3元/吨的奖励,较好的调动了企业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园区生态化改造深入开展。

整体来看,开发区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下,合成革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有关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同行业的前列,并得到了中国塑协及业界的充分肯定,为此,中国塑协将于9月中旬来丽水召开年会,并拟举行行业国际论坛,期间将授予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国合成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称号。但由于时间尚短,加之有许多技术尚未突破,个别企业环保意识不到位,合成革行业污染整治尚有许多工作需要深化和改进。06年,省环科院对开发区合成革行业总体情况进行了环境评估,并提出了多方面的建议。今年,开发区在加快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的同时,加大力度认真落实省环科院的有关建议,并根据新阶段新要求,突出重点抓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污水整治工作。南明湖形成之后,污水治理已成当务之急。开发区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将加大力度,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措施:一是抓紧革基布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工程的实施,争取2008年全部推广到位,同时加快合成革企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工程的推广,从源头上减少污水排放量。二是加强清污分流整改。针对企业前期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导致雨污混流情况,06年开发区开展了2个月的专项整改行动,龙石溪流域企业雨污分流已基本整改到位。07年开发区还将针对水阁溪流域的9个自然村以及相关区块企业开展了雨污分流整改工作。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建立企业公示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制度,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公开监管,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企业治污的自觉性。

(二)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由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同时受停电等非正常因素影响,也出现了短时间内开发区企业污水直排入瓯江的状况。要使水阁工业污水最终得到治理,必须加快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市建设部门正在抓紧此项工作,开发区也全力配合做好政策处理相关工作。二是推动热电厂的建设。热电厂是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重要措施。目前开发区已经初步落实杭州热电集团为项目业主,并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探索合成革生产线使用蒸汽供热代替导热油供热的新路子,减轻烧煤带来的二氧化硫的污染。三是抓紧水阁工业区电镀中心的筹建工作,为市本级产业发展配套服务,并消除分散在市区各处小电镀的污染。

开发区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各界的大力支持,开发区循环经济建设尤其需要各方面的理解和关心。衷心感谢贵委对开发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坚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开发区循环经济建议和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开发区一定能实现工业发展和生态保护双赢。

 

 

第11 号

 

    由:关于深入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的建议

提 案 人: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提案内容:我市自2003年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以来,市直各部门的服务态度有了明显改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也为企业解决了不少具体的困难和问题,这项活动得到了广大企业的拥护和支持。

但从几年来的情况看,工业服务月活动的力度逐年下降,成效逐渐减小。究其原因,一是在思想上认为活动年年搞,也不过如此,该提的意见都知道了,该办的事也办了。二是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没有一个考核机制,几个部门急,几个部门看,搞好搞差一个样。

随着企业的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企业迫切希望机关工作人员能够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了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解决一些具体问题。而工业服务月活动是一个很好的载体。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每年一次的工业服务月活动扩大为企业服务月活动,即服务对象既包括工业企业,也包括商品流通、服务业。几年来,根据“工业兴市”的发展战略,大家都重视工业,但工业的发展如果没有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结合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企业评部门活动。2003年结合工业服务月活动开展的百家企业评部门活动,成效是十分明显的。通过问卷调查,部门领导亲自到企业听取意见和市效能办组织检查组到企业了解情况三种形式,再由主管部门把企业的反映意见反馈给部门,对改进机关作风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特别是对一些群众意见较大的部门触动很大。

三、把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列入市直部门的考核内容。考核的范围应该包括经济主管部门,对企业有执法权的部门,以及党委部门。

办理情况:您在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开展工业服务月活动的建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沈仁康非常重视,在该文稿上批示:请市府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今年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具体方案,并适时作出部署。市府办、市经贸委等有关同志根据您的建议和沈市长的批示精神,着重围绕如何持续增强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的成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3年以来,我市连续4年在市区开展了集中为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共受理企业提出的问题341件,有效地缓解了市区企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市直各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有所提高,合力兴工的氛围进一步浓厚。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正如您所说的,存在着有些部门对此项活动的认识还不到位,服务质量还不够高,考核监督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关于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服务对象拓展问题。从2003年起,市区经贸部门在开展企业问题调查时,已将对象扩大到规模相对较大的商品流通、服务业企业,对商品流通、服务业企业提出的问题也通过市政府交办会的形式,要求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今年召开的市直企业迎春茶话会,我们也邀请了一批商品流通、服务业企业法人代表参加。实际上,工业经济服务月活动已经是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了使您的建议得到落实,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非工业企业参与到工业经济服务活动中来。因有了“企业服务年”说法,所以不一定要把多年叫下来的“工业经济服务月”更名为“企业服务月”,关键是要抓好服务对象拓展的落实。

二、关于开展组织企业评部门活动和把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列入市直部门考核内容问题。我们认为很有参考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进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转变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政府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我们一直以来也在深入研究考核激励机制,旨在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要求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同时,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也在建立完善必要的考核机制。今年,我们制定了市政府直属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包含行政效能建设考核细则、民意测评细则、行政审批考核细则、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等9个细则,促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和行政效能的提高,全面评价政府系统42个部门的工作实绩。同时,我们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台)”活动,聘请了张亮明等二十四位同志为丽水市评议和创建活动的行风评议代表(详见丽纪发〔2007〕11号文件)。为此,一方面我们建议企业利用现有的各种渠道反映意见和建议,如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行风评议代表等反映,也可直接向市深化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效能办、市纠风办等机构反映;另一方面,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开展企业评议部门活动。同时,在对市直部门考核内容中,适当增加为企业服务方面的考核分值,以切实改进党政机关作风,提高服务效率。

三、关于如何保证企业反映意见得到有效处置问题。为切实抓好2007年市区企业服务年活动,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59号),明确通过设立企业问题投拆热线2263721、建立深化企业服务年工作督查通报制度、建立涉工部门企业服务活动配套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营造为企业办实事、解难事的良好氛围。5月25日,市政府召开了2007年市区企业服务年动员会暨工业经济服务月企业问题交办会,对企业反映的60个问题交与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沈仁康常务副市长就如何有效推进企业服务年活动和落实好企业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强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建立良性工作机制的同时,要求市府办会同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查,使企业服务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44 号

 

    由:关于加快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方便农民出行的建议

提 案 人:王亚民

承办单位:市交通局

提案内容: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三市并举”战略的实施,我市新型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我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原来一些城郊乡镇陆续被圈入城区范围,城乡界限逐步融合,城乡差距明显缩少,丽水作为浙西南中心城市已初具规模。然而城市公共交通与城乡道路客运的矛盾也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而不断显现,已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一大问题。城市公共交通与城乡道路客运的矛盾综合起来有以下三点:

一是管理体制矛盾。由于城市公交归建设部门管,城乡客运归交通部门管,两个部门各自执行本系统的有关政策和法规,使得客运大市场和整体性、有序性和规范性受到影响,管理成本增加,管理效率不高。

二是运力布局矛盾。城乡道路的不可分割性和城乡交通的分割管理,使得客运布局矛盾不断加大,城市公交线路难以随城市扩大而延伸,农民进城又不能乘坐班车顺畅直达,城乡距离随经济发展却在拉大,特别是运输企业对客源“热线”竞相增加运力,而偏远的乡村“冷线”仍然存在乘车难,农民群众形象地说,以前路不好乘车难,现在康庄路还是乘车难。

三是运营车辆矛盾。管理分割和动力失衡使得运营竞争不断加剧,运营秩序难以维持,运营安全难以保证,车主之间争客拉客现象日趋严重,运输企业之间、车主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

城市公共交通和城乡道路客运共同作为经济发展的两个“先行官”,其本身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随着丽水建设浙西南中心城市步伐的日益加大,“城乡一体大交通”的理念日趋成熟,加快推行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步伐,切实解决农民群众乘车难问题,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一项基础工程。

1、理顺管理体制,整合管理力量。要组成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政府牵头,召集交通、建设、公安、财政、物价、工商等职能部门组成城乡公交一体化实施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城乡公交一体化方案制定、实施、协调。要引进兄弟市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将城乡公交一体化管理工作统一归属交通管理部门,由交通部门为主制定出科学的实施方案。要打破客运资源的城乡二元分割,实行城乡资源共享,在车辆牌证使用、城乡始发站场建设、城乡线路走向、停靠服务设置等方面都要突破原有管理模式,用与时俱进的理念优化城乡公共交通,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要切实改进目前丽水城市公交和城乡道路客运存在的多家经营、单车承包、租赁经营现象,坚持“集约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改善服务质量,顺应城市大交通发展。

2、优化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城乡公交一体化的“金点子”,充分听取现有城市公交与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的意见,打破区域壁垒,优化组合城市公交和城乡道路客运班线,制定出群众拥护、符合实际的经营方式。在调研中,我们听到群众提出的许多中肯建议:(1)在一条公交线路上可开行部分区间车,解决客源高峰,降低运行成本;(2)城乡公交一体化后对部分路段较长、票价在2元以上的线路,可分段为二条以上公交线路,以维持1元票价;(3)针对火车、汽车夜间到站实际,在火车站、汽车站线路上增设定时车次(接轨火车、汽车到站时间),以方便旅客;(4)在一条公交线路上可开行A、B、C等几条分线路,以方便群众就近乘车;(5)K型车票价建议参议参照北京、上海等城市的做法,从现行的1.5元降为1元;(6)公交运行线路的规划设定和调整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7)开往古堰画乡、风情东西等风景旅游区的公交线路在节假日加大车辆运营密度,在平时可减少密度。

3、加强宏调控,提升管理层次。城乡公交一体化管理机构要在法规政策制定、经营方式确定、运价制定管理、利益分配、线路发展、站点规划布局、车型选择等方面予以调控,对新体制下的经营业主以旅客运输经营资质和企业诚信度为标准,要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打破原有城乡经营格局,把市区、城乡全部线路合为一体,重新确定经营者,按照企业经营资质和诚信度进行招投标。新的公交营运应当全面采取“承诺服务、集约经营”的方式,突出“服务第一、安全第一”的理念,严禁任何形式的单车经营、租赁营运、车辆挂靠等方式。对未进入新体制的原经营企业的退出和旧运力的处理要高度重视,切实协调好原多家经营、交叉管理的职能转换关系,要全力促进企业联合兼并、职能退出等工作开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为依据平稳做好过渡。在处理旧运力的问题上,要制定限期退出的相关奖励、惩戒办法,同时应认真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全力促成收购、参股、有条件继续经营等方式的开展,并引导运输企业走品牌发展之路、便民之路,努力建设规范有序的城乡公交网络,使新型城乡公交一体化真正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先行官”。

办理情况:如何加快推进我市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确实已成为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市交通系统抓住全省实施的乡村“康庄工程”建设和水阁工业园区开发的机遇,积极探索和改革农村客运市场,知难而进。几年来共投入自筹资金2000余万元,对莲都区15个乡镇(办事处)176个行政村中,改造农村客运班线21条,淘汰报废中巴车、农用车42辆,更新70辆;新建港湾式停靠站35个,简易招呼站78个。对莲都区的碧湖、大港头、双溪镇、上沙溪、老竹等23条农村客运班线进行了城乡公交化的改造,经营主体实行了公司化、规模化和集约化,这些客运班线全部由丽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莲都区乡镇城乡客运“散、小、多、乱、差”现象已逐步消失。为方便群众出行,根据群众出行需求,统一对冷热线进行合理调度,实行定线、定班、定时、定站点、定票价,循环动作。使得莲都区周边乡镇群众享受到与市民一样的乘车条件。同时为了提高农村客运服务质量,市运管机构于2002年推出了城乡客运“绿谷巴士”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农村客运的服务质量。为了加快发展农村客运网络,使得农村康庄公路验收后能及时能通班车,解决山区人民群众乘车难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加快我市农村客运网络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丽政办发[2007]65号),从而进一步推动了我市农村客运网络的发展。同时市运管机构在农村康庄公路上推出以微型面包车7-12座为主的“康庄小巴”品牌,在各县(市)进行试点。

对于城乡公交一体化问题,今年市政府非常重视。3月份由市政府牵头,召集了交通、建设等职能部门分别到衢州和湖州等地参观学习,并于4月份多次召集交通、建设部门对市区的城乡一体化进行专题研究,叶朝丐副市长亲自参加了会议并作了布置,5月份陈荣高市长对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作为重要课题进行调研。

如何对丽水市区(莲都区)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造,我市交通部门也已经制定了方案和城乡公交运行安排建议上报市政府。

 

 

第58 号

 

    由: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建议

提 案 人:农工党丽水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旅游局

提案内容:我市的各个县城都属于山水城市,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我市拥有及其丰富的山水旅游资源,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市民对旅游的需求快速提高。培育和壮大以旅游业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是推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战略机遇,加快发展旅游业是我市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为此,建议政府大力发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旅游业,以促进我市旅游业的蓬勃发展。

1、尽快制订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我市目前尚未有一个通盘的旅游业发展规划,政府职能部门应牵头制定城市旅游业和旅游市场整体规划,充分发挥我市作为“中国生态第一市”的资源优势,积极借助交通等基础设施改善的有利条件,整合全市的旅游资源,构筑丽水旅游资源和市场网络,形成我市旅游的拳头产品。市本级要规划好古堰画乡、风情东西、名人南明、生态河川、南明湖、白云山和欧陆风情园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时大力发展与旅游相配套的购物休闲、餐饮服务、娱乐休闲等形态的服务行业,逐步形成丽水特色的休闲购物街、餐饮一条街、酒吧一条街、休闲娱乐街、观光休闲街、文化休闲区等功能各异的休闲区。

2、打造具有丽水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

利用我市的本土资源和文化传统,强调对自然的理解,对自然的亲和,借助丽水的文化内涵和独特表现方式,以景区开发带动农家乐农家乐旅游和红色旅游,积极打造黄帝文化、石雕文化、汤显祖文化、剑瓷文化、香菇文化、黑陶文化、畲族风情等具有浓郁丽水文化特质的旅游项目,包装成充满丽水特色的休闲产品。使人们在休闲、放松的过程中,体会丽水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熏陶。有序有品位地建设仙都、凤阳山、百山祖、仙宫湖、东西岩、箬寮岘、石门洞、南尖岩、南明湖等重点景区。努力把自然山水旅游与文化休闲旅游紧密结合起来,把发展文化旅游作为建设文化城市的重要抓手。

3、丰富旅游的内涵,扩大旅游服务业的范围

我市旅游资源及其丰富,要因此,应赋予旅游以更多的内涵,以“旅游休闲——休闲旅游——休闲”的发展模式,更多地强调实施旅游景点人的一种文化经历、文化体验、文化传播、文化欣赏,满足人的心理和精神以及多方面发展自我的需要,让休闲旅游成为人们感受文明、融于自然、理解文化、陶冶性情的一种综合的休闲方式。合力培育“生态、休闲、养生”品牌,大力发展工业旅游、观光农业、体育旅游、生态旅游、康复旅游、科技旅游,做大旅游产业。如规划2小时交通休闲圈,在中心城区周边的1小时交通圈内,选择人口不很稠密但自然风光和人文资源丰富的乡村,结合旧村改造开辟各具特色的休闲度假区,吸引城市居民进行“生态旅游”。出于休闲度假养老及投资的考虑,目前我市已有不少居民到市郊购置房产。建议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居民去购买房产,这不仅是休闲产业的创新,而且也能够缓解城市交通与房地产的压力,同时也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4、加大旅游产品宣传和推介,提升丽水旅游知名度

“好马还需配好鞍”,我市在加大旅游景区景点开发的同时,应及时推出旅游招商,精心设计旅游线路,多形式开展旅游市场推介和促销活动,积极拓展和扩大我市的旅游客源市场。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不断把丽水的旅游产品推想全国,使丽水成为名副其实的“艺术之乡、浪漫之都、休闲胜地”,成为一个生态旅游城市。

5、积极扶持和壮大一批旅游企业

我市虽然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但旅游企业不到30家且规模不大,在全省有一定知名度的旅游企业寥寥无几。要发展和壮大我市旅游产业,政府应在资金、服务、指导等方面给予实实在在的帮助。建议成立莲都区旅游局,使政府对市区旅游企业的指导和服务更加到位、及时。

办理情况:我市旅游业起步于1997年,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旅游产业地位得到初步确立,产业框架初步构成,旅游产品体系逐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得到改善。旅游业发展各项指标增长态势喜人,2006年全市共接待旅游者647.9万人次,全市旅游总收入为35.36亿元。同时旅游业对丽水GDP的贡献也逐年提高,2006年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的比重已突破10%。这些数据表明我市旅游业已由一般产业向重点产业升级。当然,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仍然存在很多的困难与问题,比如旅游投入不足、旅游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各地发展不平衡等等。

你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为我市旅游业发展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这些建议切实可行,反映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实际,符合今后旅游业发展的规律与目标。这些建议中,有些我们已经完成,并逐步推进完善;有些我们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列入下一步工作重点;有些也正是我们考虑,必须攻坚克难,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力求突破。

一、关于“尽快制订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1、初步形成我市旅游规划体系。旅游规划是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旅游部门一直以来的一项重点工作。目前,我们已修编完成《丽水市旅游发展规划》(20052020)、《丽水市区旅游发展规划》和《丽水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准,《丽水市旅游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在实施,但《丽水市旅游发展规划》(20052020)、《丽水市区旅游发展规划》虽已多次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批准实施,目前仍然处于待批阶段,使得这个规划编制出来后闲置了近两年时间,无法实施。此外还完成了全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大纲的编制。同时,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的旅游发展总规修编、重点旅游开发区域、旅游景区、旅游项目的规划工作也持续展开,初步形成了由总体到专项、由大范围到小区域、由旅游景区到旅游项目等各类规划构成的规划体系。据初步统计,全市已完成和在编的各类旅游规划有51个,投入规划编制的经费1400多万。规划是对未来发展蓝图的美好描绘,今后,我们必须严格以规划为指导,把规划赋予实施,不折不扣的落到实处,以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为重点,加大旅游宣传促销,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推进我市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2、旅游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旅游产品是旅游体系的支撑体系,是一个地域旅游的生命力所在。据统计,全市各地“十一五”确定了50个重点旅游项目,总投资35.65亿元,2006年投入达4.87亿元,其中重点旅游项目投资4.34亿元。市区的古堰画乡的旅游总体规划已经通过评审,并正在着手水上游乐项目、游客接待中心、烟水渔庄等旅游项目的包装和招商工作;风情东西旅游区从2005年开始,先后投入1700多万元,并被评定为国家AAA级景区,目前正围绕畲族文化继续挖掘和深化建设;由水利部门牵头的南明湖项目与生态河川项目进展顺利,南明湖的旅游开发方案策划正在进行,部分旅游接待娱乐设施已投入试运行,各项建设内容正抓紧进行中,生态河川项目作为水利部门河道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目前正积极争取立项;由建设部门牵头的欧陆风情园项目,今年编制完成项目设计任务书,争取推出招商引资;由林业部门牵头的白云山项目,建设目标已明确,近期将建成森林公园与动植物园。

3、旅游基础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旅游配套设施与功能设施建设是我市旅游产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也正是我们今后必须努力突破的难点,旅游是一个综合产业,产业链较长,加上我市发展旅游业起步较晚,很多基础设施与功能远远落后于发达地区。比如提案中提到的休闲购物街、餐饮一条街、观光休闲一条街、餐饮一条街等都是城市特色功能街区,是城市发展的必要内容,更是一个旅游城市所必备的基础条件。虽然这些功能区域已都已逐步纳入城市总规和区块详规,但是发展却不尽人意,因此,我们旅游部门今后一方面努力在编制旅游规划的过程,以及参与各类规划的编制、讨论、评审过程中,把旅游规划与城市总规、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推进城市特色区域的尽快形成;另一方面加强呼吁与引导,让更多的相关部门与企业形成意识,逐年形成各具特色,功能各异的特色街区,营造浓郁的旅游城市氛围。

二、关于“打造具有丽水文化特色的旅游产品”

1、旅游与文化的结合日益紧密。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产品生命力所在。在旅游产品建设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旅游与文化的结合,比如缙云通过民祭黄帝挖掘黄帝文化,目前正在准备提升该节庆的档次,以提高影响力;青田通过举办石雕节与石雕博物馆的建设,向游客充分展示石雕文化;遂昌通过举办汤显祖文化节弘扬汤显祖文化;龙泉目前正在筹划建设中国青瓷园和宝剑园项目,以充分挖掘与展示剑瓷文化;庆元举办香菇节,宣传香菇文化;通过景宁三月三与风情东西三月三的举办,畲族风情文化已初步打响品牌;黑陶主要产自遂昌松阳,目前仍无专门的活动形式展示黑陶文化,今后我们将积极引导两县做好黑陶文化的文章。各地正在逐年寻找挖掘与旅游产品建设相结合的文化底蕴,着力打造浓厚的文化氛围,以达到旅游与文化紧密相联,吸引游客的眼球。以展示文化底蕴的旅游节庆已经成为我市旅游产品的一大特色,吸引了长三角乃至海外游客,为打响“秀山丽水、浙江绿谷”旅游品牌添上重重的一笔。当然,在旅游产品中融入文化内涵是一个长期的不断发掘、不断提升的过程,这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必须强调与重点突出的内容。建议中提到的石雕文化、剑瓷文化、香菇文化、黑陶文化等以及未提到的廊桥文化、刘基文化、华侨文化等等丽水文化特质,都是我们一直要在旅游产品建设和旅游宣传促销过程中,努力挖掘、利用和充分展示的内容。在这方面,我们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和大量的经验,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取得更大进展。

2、旅游重点项目和产品建设亮点纷呈,步伐加快。除了市区旅游项目的突破外,各县(市)都把旅游项目建设列入工作重点,旅游产品建设亮点纷呈,步伐加快。缙云仙都景区开发夜景项目,目前正在推进二期建设;凤阳山旅游区接待游客火爆,目前正着手启动龙泉山二期建设;遂昌飞石岭、南尖岩、神龙谷等项目相继建成开放,黄金之旅项目正在建设国家矿山公园;庆元启动了县域进入区景观整治和百山祖旅游开发;云和着手开工建设云和湖项目、小顺钓鱼岛度假旅游区等;景宁努力推进山哈寨项目建设;松阳箬寮原始林景区于去年升格为国家AAA级旅游区,卯山狩猎场已建成开放;青田深化清真禅寺景区改造并创建AAA级景区,全面建设章旦生态休闲果园、中国田鱼村旅游区等。这些旅游产品的建设还处于初期阶段,今后,我们还必须不断完善相应的基础配套设施,增加文化氛围,不断提升景区的档次,争取更多旅游景区点被评为AAA级以上旅游区。

3、突出重点培育,加快特色旅游产品的发展。一方面是发展“农家乐”旅游。经过“中国乡村旅游年”的发展,在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旅游工作会议暨农家乐现场会的基础上,制订了《丽水市农家乐旅游规划大纲》和《丽水市加快发展农家乐旅游的若干意见》,以更好更快地推进农家乐旅游发展。截止2006年底,我市共有经营户347户,从业人员1847人,2006年全年共接待游客158.6万人次,营业收入5482万元。二是深化“红色旅游”。我市红色旅游资源丰富,每年我们都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红色旅游宣传促销,比如2006年在《江南游报》开展了丽水红色旅游的专版宣传,2006年共接待游客14.29万人次。农家乐旅游与红色旅游是一种特色旅游形式,特别是农家乐旅游已经日益被都市人所接纳,今后我们必须加强指导,规范农家乐示范点的建设,加大宣传促销力度,注重“红”、“绿”、“农”的结合。

三、关于“丰富旅游的内涵,扩大旅游服务业的范围”

休闲旅游是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主导方向,我们现在建设的旅游产品都是适合于发展休闲旅游业的,并且在休闲旅游业的大环境下,融入了工业旅游、康复旅游、科技旅游等多种旅游形式,比如遂昌的黄金之旅即是工业旅游也是科技旅游;松阳卯山林场为全国农业观光示范点;随着休闲度假旅游的发展,康复旅游也随之而来;我市的旅游资源决定,进入丽水区域,便都是一种生态旅游与观光休闲旅游。但是,目前这种不同的旅游形式发展还不明显,特别是适合于休闲度假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游客逗留时间还较短,这也是我们今后必须重点建设和努力改善的内容。

四、关于“加大旅游产品宣传和推介,提升丽水旅游知名度”

经过多年的旅游宣传促销实践,我们对旅游形象品牌建设的理念和思路已具有一定基础,在方式方法上也从以往的大呼隆市场促销转为全市统一品牌形象营销,从旅游线路促销转向旅游目的地和线路相结合的旅游营销,在市场需求分析、市场细分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营销工作。每年,我们在整合旅游资源的基础上,组织全市精品旅游线路,编印旅游宣传促销册子;组织全市旅游企业与旅游景区点,选择周边重点客源地市场如上海、福建、杭州、温州等地进行重要促销;积极开拓临省潜在的客源地市场;选择适当的媒体进行面上广告宣传;而且还努力推进旅游区域合作,如缤纷金丽温、江南仙境游品牌的组合促销影响逐步扩大。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秀山丽水,浙江绿谷,六江之源”的旅游品牌已在华东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占有率。当然,要真正占据旅游市场的制高点,是需要大量的财力来支撑的。目前市财政和各县市每年都安排了旅游宣传促销专项经费,而且每年有所增长,但与其他兄弟市相比,与旅游宣传促销工作需要相比,这点经费还远远不足,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丽水旅游知名度的提升。

五、关于“积极扶优扶强和壮大一批旅游企业”

扶持旅游企业做强做大是我们多年来坚持的一项工作准则,我们专门制定了扶持奖励办法,每年都在有限的旅游专项资金中拿出一部分,奖励旅游企业做强做大。如2005年度对全市共11家旅游企业进行市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和补助,共计奖励和补助金额40余万元,旅游建设项目补助6.22万元,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23%。2006年度预计奖励金额达40多万元,目前正在审核和操作中。通过多方努力,我市旅游企业队伍在量和质上都有了极大增强,目前全市已有星级饭店53家,其中四星级饭店2家;共有国内旅行社28家,其中有三家国内旅行社为全省50强国内旅行社,今年还有一家旅行社首次进入全国国内旅行社100强行列;A级旅游区20个,其中AAAA级1个,AAA级4个。但在总体上我市旅游企业还是规模小,档次低,知名度不高,发展不平衡。企业的发展,光靠奖励与补助是不够的,我们今后将努力在业务上加强指导,加强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旅游企业发展壮大。

六、关于莲都区旅游工作

莲都区旅游局已于年初挂牌成立,市区权限划分工作已经完成。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扩大总量,夯实基础,提高旅游产业水平

我们将努力提升产业整体规模和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今年全市完成接待国内旅游者人数750万人次,同比增20%,国内旅游收入35亿元,同比增25%;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6万人次,同比增20%,旅游外汇收入1.3亿美元,同比增25%。

围绕产业整体水平的提高,2007年全市争取10个事关产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其中有3个以上完成对游人开放,力争总投资超过6亿元;A级旅游区点达22个,其中AAA级以上7个,新增3个以上;星级宾馆饭店达56家,其中三星级14家,四星级3家,省级绿色饭店13 家;保持3家国内旅行社进入全省50强,1家国内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力争全行业从业人员突破万人大关。同时,通过强化宣传营销和区域合作,争取推出1条在华东地区有一定知名度、贯穿全市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线路。

2、突出重点,强化创新,深化旅游产品建设

将重点景区项目开发建设继续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按做深、做细、做精的要求,强化创新,全力突破。

(1)做深。直接参与市区和对全市有重大拉动作用的在建待建重点项目相关工作,加强对在建待建重点项目的工作指导与帮助。重点帮助古堰画乡管委会做好核心区水面旅游项目、游人中心、烟水渔庄、坪地度假村的相关工作,促使旅游区为古堰画乡尽早成型成势作出贡献;帮助东西岩景区管委会继续完善风情东西景区配套建设;继续推进丽水华侨饭店的建设进程;积极参与丽水大饭店项目前期包装和招商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积极指导各县市加快在建待建重点项目的建设进程,重点是仙都主入口项目、铁城景点改造、黄帝文化开发项目和老景点改造提升、遂昌神龙谷、湖山温泉项目和黄金之旅、云和湖项目和钓鱼岛项目、龙泉山二期等。

(2)做细。围绕重点规划项目的策划设计和配套政策,做细做透前期包装工作,力争推出招商的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市本级重点参与做好古堰画乡子项目、风情东西子项目、南明湖、白云山、石牛温泉等项目的前期和包装工作,并利用全国旅洽会、山海协作等各种途径推出招商。帮助指导县(市、区)做好龙泉大窑青瓷遗址展示、青田滩坑库区开发等对全市具有较大拉动力项目的前期策划、包装、招商和向上级争取支持等工作。同时,我们将对市区重要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等体制机制展开研究,为市政府进一步理顺市区旅游体制提供决策参考,为市区重点景区和旅游项目的开发提供政策保障。

(3)做精。对于已建成项目或已初步开发景区,着力于帮助它们提升旅游区品位档次与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市区民俗乐园、遂昌南尖岩、神龙谷等新建景区A级的创建,壮大A级景区队伍;开办景区建设管理培训,提高景区管理者水平。同时,加大力度扶持帮助农家乐重点示范村,丰富产品内容,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改造乡村旅游环境。市区的重点村有:老竹沙溪村、碧湖堰头村、大港头村、联城九坑村、双溪西溪村等。

3、扩大宣传,深入营销,拓展旅游市场占有

(1)开展客源市场研究。对丽水重点客源市场进行调查,并研究丽水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及旅游线路(产品)营销对策,编制《丽水重点客源市场调查和营销推广对策研究》。

(2)紧抓客源市场。通过加强区域合作,推出精品组合线路,组织各县(市、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开展对省内及省外周边城市等地进行重点宣传促销,继续巩固老客源地市场。围绕旅游目的地建设,结合国际摄影节,开展一系列活动,如在市区星级宾馆内放置宣传资料展示台,对全市旅行社与景区等宣传资料进行展示,在市区街道做丽水景区点的宣传广告,以营造旅游氛围,激活丽水旅游的内部动力。

(3)不放松目标市场。积极开拓新的客源地市场,在客源地市场的外围,开展一些宣传促销活动。继续深入临省进行促销;尝试到潜在客源市场进行丽水旅游形象宣传,争取打开新市场。

(4)关注机会市场。通过参加全国旅交会、国际旅交会,配合省局组织境外市场促销等,密切关注机会市场。利用新闻媒体、平面广告和互联网络等有效载体,加大对外形象宣传,扩大影响。

4、全面动员,努力“创优”,树立旅游城市形象

(1)全面部署。召开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动员大会,对“创优”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2)组建机构。组建市“创优”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全面开展工作。

(3)分解任务。分解“创优”任务,落实相关责任部门,加强与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4)组织实施。按照“创优”活动基本要求和评选标准,将分解的任务列出实施计划表,认真组织实施。

5、扶优扶强,高效管理,加强行业队伍建设

(1)壮大行业队伍。做好星级饭店的评定工作,争取新评星级饭店5家,提高三星级以上饭店的比重,力争新评四星级宾馆1家,改善星级饭店结构;对旅行社开展业务指导,努力促进旅行社优化发展。

(2)提升企业素质。开展星级饭店创绿活动,争取新创2家绿色饭店;做好高星级饭店建设的联系与服务工作,督促华侨饭店按计划完成任务,继续做好丽水大饭店项目招商的相关工作;开展市本级绩优企业的奖励工作,扶优扶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继续推进旅游诚信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旅游文明示范窗口活动、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活动,扩大旅游行业影响,展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风貌。

(3)加强旅游人才培养。通过举办各类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行业技能大赛等,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破解难题和操作到位的能力。

(4)规范市场秩序。开展旅游市场检查,特别是黄金周的专项检查,创造和谐优质的旅游环境;及时做好旅游投诉案件的处理,维护旅游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5)抓好安全工作。继续切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任何时刻都不放松安全工作,重点抓好黄金周、旅游旺季、重大节庆的安全,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隐患,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夯实安全的基础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开展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

(6)重视旅游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快、完善咨询服务平台和质量投诉平台建设,加快丽水旅游网资源整合和功能完善,充分发挥丽水旅游网在政策宣传、信息发布、宣传促销中的作用。

 

 

第59 号

 

    由:关于完善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的建议

提 案 人:农工党丽水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经贸委

提案内容:自撤地设市后,丽水经济迅猛发展。商贸、交通、运输、仓储等流通行业也不例外,逐渐形成了装潢装修、农副产品、电脑、建材、日用品和食品、生活百货等各类专业市场或较大规模的超市。但与商贸企业配套的仓储设施却远远没有跟上。总体上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分布不均,布局缺乏规划,营业面积呈饱和状态,仓储设施严重不足。

一、我市商贸流通企业的仓储现状

近年来丽水经济发展迅速,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63.78亿元增加到128.1亿元,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批零总额由50.26亿元增加到122.51亿元。截止2005年6月底,全市交通、仓储和邮政服务企业在册数为8893家,全市批零销售企业在册数为34200家,市区40家限额以上企业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58万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17.44%。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商贸流通企业取得了重大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迅速,仓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商品交易市场132个,总成交额108.45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18.19%;其中,成交额超亿元的市场15个,成交额超10亿元的市场3个。商贸流通企业的迅猛发展,引起对仓储市场的巨大需求,目前市区仓储市场的需求达到数百万平米。

2、专业仓储企业出现,但经营仍属初级阶段。我市已经出现专业的仓储企业,登记注册的有二十多家。但总的数量较少,企业的规模也不大,很多是从事粮食仓储业务的。这与真正物流业中的仓储要求仍相去甚远。目前我市仓储企业的经营业态还很传统,仍处于初级阶段,现代化、自动化的大中型仓储流通企业还没有诞生。

二、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丽水市的传统商贸、仓储业长期处于相对不发达的状态,其显著特点是小、低、散。即企业规模小、数量少;经营管理水平低,方式单一,管理手段和技术落后;经营分散,布局欠合理,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规模化和一体化经营。具体有以下主要问题:

1、仓库少,仓储容量奇缺。丽水市区仓库大面积紧缺,没有形成有规模的仓储中心。据估算目前市场对仓库的需求量至少在数百万平方米左右,市区内目前作为仓储的面积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市区几个稍大规模的专业市场不是营业场所与仓库相混合,就是仓库远离营业场所,并且分散在数个地点。市区首屈一指的商业街中山街上的商铺大大小小数百家,但没有与其匹配的仓库基地。整个商业街上,拥有良好仓库资源的只有百大一家,其余的大部分不得不把仓库安排在几公里外的城郊。

2、面积小而散,仓储条件落后。商贸企业主要靠租赁仓库存储货物。其实所谓的“仓库”实际上都是住宅小区的空置房,或旧办公室,根本不具备仓储条件。仓库要求隔热、通风、防潮、防盗、交通便利,但符合这些条件的仓库基本没有,而有利于安全、管理以及产业聚集的大中型仓库基地更是空白。市区现有的几个较大型的专业市场,内部营业面积本来就十分拥堵,仓储区域更是极度匮乏,公共通道上货品堆积如山,严重影响市场通行和防火安全。市区目前规模较大的商贸流通企业的仓库大都租赁在城郊周边地区,虽然租金较低,但存储条件恶劣,多数仓库为简易房,透风漏水,安全设施简陋,时常发生盗窃事件。由于企业租赁的仓库经常被迫迁徙,也造成企业管理不便,成本负担加重。

3、布局不合理,投入机制尚未形成,与商贸企业发展规模不相适应。近年来我市工业化进程加快,商业聚集效应明显,但专业化分工不突出。仓储作为商业服务业的重要构成要素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造成我市仓储缺乏规划,整个行业没有形成规模,仓储的空间布局不合理,没有专门的仓储物流基地。投入的不足已经与迅速壮大的商贸流通企业规模不相适应,成为其继续发展的一个瓶颈。

4、仓储业管理缺乏力度,布局混乱,政府扶持不力。我市目前仓储所需仓库遍及市区各个角落,分布十分混乱。作为一个产业,政府扶持的力度不够,对具体发展我市仓储业的政策措施没有安排到位。政府在其中的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三、完善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的几点建议

为使仓储布局尽可能合理,尽快完善商贸流通仓储基础设施,促进我市商贸流通产业快速及可持续发展,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提高认识,制定整体规划,推进仓储布局合理化。

政府有关部门首先要重视商贸流通企业的发展,增强对提高其仓储能力重要性的认识,确立加快发展流通仓储业的思想。以此为基础,政府有关部门需要着手制定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的整体规划,拟定较长一段时期内的发展规划,促进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向统一、合理、高效方向发展。

2、重点加强专业市场建设,完善商贸流通网络。

要重点加强专业市场建设,完善商贸流通网络。一是规划现代化的物流仓储市场,建设现代物流园区,促使仓储业向专业化、规范化、体系化发展。二是加快专业市场建设步伐,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和完善市区的家居、汽车、装潢、建材、日化、电脑、农产品等等专业市场,并为市场配套足够的仓储物流空间。三是建立专业的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开展第三方物流服务。物流的专业化可促使仓储的集中化和专业化,节约仓储用地和成本费用,有利于现化商贸企业的发展。

3、调整现有仓储布局,促使物流仓储布局近郊化、合理化,规划浙西南物流仓储中心。

仓储布局的近郊化一方面有利于土地的集中高效利用,市区中心的商业用地可以腾空而发挥更大的商业价值和作用;另一方面可促使专业市场向区块集中发展,在城市近郊形成新的商业中心,有利于提高土地附加值,聚集人气,形成新的商业区,从而改善区域内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其大都将大型专业市场设在近郊区;对现有的市场进行调整,完善仓储布局。就我市而言,可以规划东西两处物流仓储中心区:岩泉和水阁。以服务市场物流为主的岩泉物流中心的市场项目建设已经启动,要加快建设步伐。水阁目前是我市最大的工业园区,在此区域内建设一个综合物流仓储中心,无疑对促进本地的企业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同时,将其建设成为浙西南物流仓储中心,使之成为能够辐射各县(市)的商业平台,对促进我市商业流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大作用。

4、重视公共物流仓储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物流仓储信息化建设步伐。

加大信息技术方面的投资,加强物流仓储组织过程中的信息处理能力,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设备和先进管理理念,借助信息技术,利用电子商务和先进设备改造提升现行业务流程,使之向现代物流仓储业转型。同时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一个以互联网为载体,包括电子数据交换中心、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和金融结算中心,可协调全市各个企业、各类市场、物流园区、物流中心、仓储中心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信息,可与其他地区的物流仓储平台进行信息交流的区域性信息平台,实现物流仓储环节的有效控制、全程管理。

办理情况:一、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企业仓储布局规划和建设的建议

我们认为,提案对我市商贸流通企业仓储设施现状的了解较深入,所提问题较具代表性,所提建议较合理。从我委调研了解的情况看,仓储配送设施滞后,确已成为当前制约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的“瓶颈”。当然,该问题要得到妥善解决,需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根据我委职能,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将加快物流配送发展作为我市“十一五”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重点来抓。2006年7月,在市政府出台的由我委和省市场营销协会共同编制的《丽水市“十一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中,将加快物流配送发展作为“发展重点”之一,并提出了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同时,将丽水市区火车站区块、水阁区块的商业网点布局定位于体现物流特色,并要求“在联城、富岭留足空间,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配送中心”。

2、开展专题调研,为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2005年11月,我委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企业等形式,就我市商贸物流设施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并向市政府提交了《丽水商贸物流设施现状及对策措施》。2007年4月底,我委组织“工业(商贸)经济服务月”前期走访活动,调研收集到市区商贸流通企业提出的仓储配送用地问题3件,5月22日,市政府领导要求有关商贸流通企业所提仓储配送问题由我委协调解决。为更全面、准确地了解市区商贸流通企业的仓储配送设施现状及其仓储配送用地需求,切实帮助有关企业协调解决仓储配送难问题,5月2228日,我委对市区39家商贸流通企业开展专题调研,调研重点为市区限额以上有关商贸流通企业、以及部分虽为限额以下却亟需仓储配送用地支持的特殊行业企业。现我委正在收集整理有关调研材料。下步,我们将根据调研情况,提出相应对策和建议,以供市政府决策参考。

3、帮助企业争取配送中心建设扶持政策。2006年,我委帮助有关县(市、区)5家商贸流通企业,共争取到115万元的省“千镇连锁超市”工程补助资金和省流通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配送中心建设。

二、关于加强专业市场建设的建议

为加强专业市场建设,提升专业市场功能,完善商贸流通网络,经征询市工商局意见,我们认为:一要加强现有市场用途的监督,对原规划作仓储的,原则上不改变用途,市场举办单位或利害关系人有异议的,工商机关应不予登记;二是对拟建大型专业市场,在作市场内功能设计时,应强化市场布局审核,根据经营品种,规划预留必要的仓储面积;三要积极推动市场改造提升,年内启动浙西南农贸城电子商务信息网的扩展,将流通仓储与电子商务进行结合和延伸;四要抓好岩泉三个专业市场内土地建设生活管理服务区的规划和建设,服务区内应提供为市场服务的金融、保险、电子商务、宾馆等配套功能,以利于市场功能的整体发挥。

三、关于加快物流仓储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当前,我市商贸流通企业实力普遍较弱,有关新型业态发展尚处起步阶段。为此,我们认为,应根据《丽水市“十一五”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的要求,积极引导企业转变观念,增加科技投入,抓好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相关基础工作,并适时引导和推进公共物流仓储信息平台建设,以逐步形成丽水商贸综合网络平台。

 

 

第62 号

 

    由:推行“乡财乡用县管”,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和谐发展

提 案 人:单国亮

承办单位:市财政局

提案内容: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屠宰税、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相继取消,面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也取消了,农民负担因此大大减轻。与此同时,大部分乡镇财政可支配的收入大幅减少,原来乡镇统筹支出的教育、卫生、计划生育、乡村道路建设等公共支出划入上级财政管理,乡镇财政收支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乡镇收入萎缩、支出范围缩小的情况下,不少乡镇事权与财权不统一,已称不上一级财政,乡镇面临较为严重的财政困难。为防止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反弹,加快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我省开始全面推行“乡财乡用县管”制度,对现行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施重大改革。这是影响全局的重大改革,意义十分重大。为此,结合丽水欠发达这一最大的市情,建议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行乡财乡用县管制度,缓解乡镇财政困难,促进乡镇加快发展:

一、推行分类管理,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纵观我市目前的乡镇财政状况,基本上可以将乡镇财政分为两类,一是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乡镇:指人口、资源、资金、土地等经济发展要素齐备的中心城镇或某一类要素突出的乡镇,经济发展基础较好、潜力较大,今后一个时期的乡镇财政收入也有一个预期稳定的增长;二是经济发展状况较差的乡镇:指经济发展所需要素匮乏且地处偏远的乡镇,经济基础差且潜力很小,已经基本失去组织收入的职能。对这两类乡镇,应该实施不同的财政体制,实现分类管理。

1、对经济发展状况较好的乡镇,实行划分收支、超收分成一定几年的财政体制管理办法。划分收支,就是确定收支的范围及基数。超收分成是确定县(市)与乡镇收入分配方案。分成比例根据需要可采取超额累退、超额累进或固定比例。财政体制执行年限根据需要可一定几年(体制遇中央、省政策重大调整并影响体制执行时体制应相应调整)。实行超收分成的财政体制,可以使财权与事权相结合原则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从有利于乡镇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出发,重新核定乡镇财政收支范围,赋予乡镇与其承担事权一致的财权,做到权责统一。

2、对经济发展状况较差的乡镇实行部门预算管理。经济基础较差的乡镇推行部门预算可以起到明显成效,一是可以确保乡镇政府正常运转。将乡镇视为部门实行部门预算后,县级财政将足额安排乡镇人员支出、公务经费支出和其它法定专项支出。二是可以统筹考虑乡镇在推行农村综合改革时所需增加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和抚恤等支出,确保整个县级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推进。三是可以强化对乡镇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实施部门预算后,乡镇支出将进一步细化到人员、项目、标准,县级财政部门将直接介入预算执行的整个过程,增强乡镇支出的合法性、规范化、明晰化和有序性,更好地对乡镇财务进行监督。促进乡镇提高行政效率和管理水平。

在乡镇推行部门预算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平台,对乡镇实行“预算共编、统一核算、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等措施,加强乡镇支出的审核和监督管理,确保乡镇专项资金的安全,防止乡镇负债的过度膨胀,减少乡镇领导的理财风险,促进乡镇廉政建设。

3、因地制宜,鼓励乡镇走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全市各地的乡镇情况各有不同,在制定激励政策、鼓励乡镇发展经济时,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区别乡镇的不同情况,鼓励乡镇走不同的经济发展道路。对区位条件较好、交通发达的乡镇,可以实行乡镇工业企业享受工业园区企业待遇,新增税收收入实行比例分成,经济发展奖励与乡镇经济发展考核目标相挂钩等措施,鼓励乡镇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对区位条件不佳或工业发展要素不具备的乡镇,不应强制要求其发展工业,可以建立特色经济发展、生态补偿、旅游等不同的专项资金,推动当地走各具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发展,同样可以实现农村综合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二、强化债务管理,防范乡镇债务风险

乡镇债务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是当前农村经济工作中的难点,也是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隐患。

1、要统一认识,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意识。乡镇政府要树立“不借新债、减少旧债”就是政绩的观念,高度重视债务化解工作。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妥善处理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矛盾,把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一项长期不懈的任务来抓,避免财政危机,树立政府信用。

2、乡镇要严格按照“八不准”的要求,从源头上制止新的乡镇债务发生。首先,乡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弥补收支缺口,或为企业贷款活动提供担保、抵押。其次,乡镇不应超越财力举债兴建各类工程或采取预付、垫支等手段上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有财力保障。再次,乡镇不得滞留、挪用专项资金,确保村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避免因弥补收支缺口产生新债。涉及农民利益的产业调整项目,要以市场为导向,按自愿的原则进行。

3、要摸清底数,分类化解乡镇债务。首先,要对本级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弄清乡镇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形成的原因。其次,要区别对待,分类化解。乡镇应按照债务性质明确偿还责任,制定分阶段化解的目标和步骤,形成可行的乡镇化解债务工作方案。对公益性债务,可通过增加财政预算、财政补助和盘活闲置资产等形式逐年偿还;对政府运转性债务,可通过增收节支,消化历年赤字和清理债权等形式分步偿还。债务化解总体上按照乡镇自己消化为主,上级财政补助或奖励为辅的原则,乡镇承担一部分,争取金融机构和债权人化解一部分,上级财政奖励补助一部分的措施分类分年化解。

4、积极筹措化解乡镇债务资金。全面清理乡镇国有集体资产。采取变卖闲置资产、拍卖转让部分公共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回收的资金,优先用以偿还债务;建立债务准备金制度,用于乡镇历年债务和特殊债务的偿还。

办理情况:深化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行“乡财乡用县管”制度、强化乡镇债务管理是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农村综合改革作为一项旨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全国性部署,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丽委[2006]7号)。《意见》涉及农村综合改革的各项内容,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的完善、推行“乡财乡用县管”、强化乡镇债务管理等方面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与要求,并要求各地按统一的工作部署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组织力量对9个县(市、区)的工作进度与完成情况进行了督导。根据反馈的意见,全市9个县(市、区)农村综合工作开展顺利。各县(市、区)均已实行分类管理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乡财乡用县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全面推行,各县(市、区)均设立了不同形式的“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乡镇财务纳入中心管理;乡镇债务方面,严禁乡镇举借新债,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用5年时间基本化解旧债,每年化解不低于2005年债务余额的20%,化解债务资金来源主要是加强增收节支、盘活闲置资产。同时,大部分县(市)财政还安排不少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1%的资金以“以奖代补”的形式专项用于乡镇债务化解。据了解,乡镇债务较轻的部分县如青田等已全部化解了乡镇负债。

 

 

 

第75 号

 

    由:对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的建议

提 案 人:民革丽水市委会

承办单位:市国土局

提案内容:丽水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城乡农民建房难的问题,一直难以解决。市政府于2006年下发了丽政发[2005]14号、丽政发[2005]15号两个文件,文件对缓解城乡农民建房难起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涉及规划、土地等诸多方面因素,农民建房难的问题依然突出。2006年8月29日,原市长刘希平看了《浙江在线》网络信息专报第10期刊登丽水农民建房问题的报道后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足见市领导对该问题的高度关注。

丽水城乡农民建房难,特别是地处城郊的富岭、联城和碧湖、大港头等建制镇问题由来已久。有些乡、镇、村已有10多年未能审批新建房。部分村民居住条件相当恶劣,有的已成危房。相当多的村民房间几代同居、有些人畜混居、木结构的房间厨房连为一体,火灾安全隐患严重。属地质灾害A类隐患点,政府已决定整体搬迁的村庄,也因建房难而迟迟不能搬迁,令人堪忧。一些富裕起来的农民,只得弃土离乡,进城购买商品房。如联城镇陈村,近8年时间农民未批建房屋,新村规划未做,建设用地难调整,全村233户,734人口,其中50户进城购房达80余套。据调查,目前丽水城乡因居住困难要求建房的村民有近3000余户。

由于建房难得不到有效解决,引发了大量的违法占地,违章建筑。据统计,截止2005年底,仅我市城乡结合部的富岭和联城镇违法占地建房和搭建简易生产用房的就达967户,建筑占地面积近6.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8.5万平方米。2006年以来,违法占地由城乡结合部向农村扩散蔓延,势头愈演愈烈,相关部门虽多次组织拆违,但由于只堵不疏,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建房真正困难的部份农户抵触情绪大,造成了干部关系紧张,影响社会安定。

经调查,造成城乡农民建房难的主要原因包括:规划不完善,致使建房难以实施;土地难调剂,加大农民建房难度;旧村改造难,造成建房用地浪费;审批手续繁琐,延误困难及时解决。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领导机构,提高办事效率。建议市政府建立有莲都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农村农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乡、镇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并借鉴上虞、温岭、绍兴等市、县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政策,积极领导,切实帮助解决我市农民建房难问题。在办理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简化内部操作程序,要公布建房户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和办理的承诺时间,透明办理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二、抓紧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有关部门对未编制的村、镇规划,要加快步伐编制完成。对编制费用有困难的村庄,可采取政府补一点、群众出一点的办法解决,确因资金问题而编制规划困难的村庄,建议政府予以给予补贴。对余留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较多的联城、碧湖、大港头等镇区,建议政府划出部分土地,编制农民新村详规,以切实解决这些镇区的农民建房问题。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要向有建设规划的村庄倾斜,尽量做到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三、修订和出台相关政策。

1、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丽政发[2005]14号和丽政发[2005]15号文件,对指导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的农民建房具有一定的意义,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施,应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对部分条款进行适当修改,给困难农户以新的政策。

对村庄布局规划撤并和限制的村庄,建议给予居住确实困难的村民享受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农民建房的同等待遇,对有建设留用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村庄,适当安排一定面积的过渡用房,以解决这部分农民的居住困难。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因为用地面积审批相对集于规划外的农户,因此对那些农副产品和农具堆放场地困难的,适当安排小面积的生产用房,或可采取临时用地的办法解决。

2、政府应鼓励农村实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对符合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村民委员会应给予调剂,以保证困难户的建房用地,今后,农村土地承包时,应把供村民建房的建设留用地和待置换用地的土地,作为集体机动田,不能发包到户。坚持一户一宅的政策规定,对建了新房,并曾承诺拆除旧房的农户,以及无人居住的旧房屋,村委会应采取措施,用房屋补偿或其它办法给予拆除,拆屋还基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要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调剂,有偿分配给困难户使用。

3、划撤并和限制的村庄,农户建房将向规划保留的村庄农居点集聚,其迁出村与迁入村之间的土地如何调剂和补偿,迁入村农民建房如何供地,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予以引导,以确保规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