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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2 号
案 由:关于推广“龙泉经验”,把对“武疯子”的管理落到实处的建议
提 案 人:马 平
承办单位:市委政法委
提案内容:2006年6月20日,龙泉市八都镇一“武疯子”手持凶器闯进同村的吴姓村民家中,造成两死一重伤的惨案。此类案件,龙泉以前也有发生。
对此,龙泉市高度重视,去年下半年以来,对“武疯子”的管理和救助进行了积极探索,组织开展了精神病患者暴力肇事防控工作专项整治活动,逐步走出一条防范控制精神病患者暴力肇事工作的新路子。整治活动中,共排摸出396名精神病患者,逐个建立个人档案;落实以家庭监护为主,辅之以治安联防户长及村(居)干部协助监护的监护职责;积极用法律手段制约不履行监护职责或监护不力的监护人,引导受害人对监护人提起赔偿诉讼;同时积极实施医疗救助,指定锦旗镇卫生院集中收治精神病人,现已对12名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对家庭困难的“武疯子”,所需治疗经费由政府财政预算、患者家属或村居和有关单位筹资、医疗机构让利三方共同解决。
从全市情况来看,精神病患者中的“武疯子”致人伤亡、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时有发生。据统计,2004年全市发命案61起,其中精神病人杀人9起,占14.8%;2005年全市发命案53起,其中精神病人杀人5起,占9.4%;2006年全市发命案36起,其中精神病人杀人4起,占11.1%。
除了严重的杀人、伤害案件以外,“武疯子”打砸公私财物、威胁人身安全的事件也频频发生。据市公安局110报警台统计:2006年,全市共接到有关“武疯子”威胁人身安全、破坏公私财物、拦截交通车辆的报警200余起,其中市区占一半。另外,精神病人因无责任能力而造成自身伤亡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因此,缺乏监管的“武疯子”威胁人们的人身财产安全,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已不容忽视。
虽然1997年《刑法》对造成危害结果的精神病人,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在具体实践中,基本上是司法机关经确认犯罪嫌疑人是“武疯子”后,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很难落实强制治疗工作,有的甚至多次作案。分析原因:一是监护人无能力监护“武疯子”。“武疯子”往往家庭困难,有些仅能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对病人既无能力监护管理,更无能力送治病人,往往是放任在社会上流荡。二是管理职能不够明确。对“武疯子”的管理缺乏刚性规定,有关部门职责不明确,管理也很难到位。三是“武疯子”的治疗经费难以落实。
为构建和谐社会,防范“武疯子”对社会的危害,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龙泉经验”,真正把对 “武疯子”的管理落到实处。
一、摸清底数,分类管理。由政府组织,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为主体,依托基层力量,全面排查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对其中的“武疯子”,落实监护人和监护责任。同时,村(居)委会在日常工作中,监督掌握监护人履行职责情况及精神病人病情,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二、落实经费,定点医治。“武疯子”的医疗经费可采取政府出资、社会捐资、家庭筹资、单位助资、医院让利等多方结合的方法解决。筹措到的资金,由民政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并且指定专门医院收治此类精神病人,以利规范管理。
三、明确职责,共同救助。政府有关部门明确分工,公安机关收人,精神病院治疗,民政部门给钱。各部门强化职能,不推诿,落实责任,切实履行对“武疯子”的管理救助职责。
办理情况:一、“武疯子”是指具有暴力和攻击倾向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近年来,我市精神病患者中“武疯子”暴力肇事事件时有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也屡见不鲜。2003年12月31日,丽水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残疾人联合会六个部门下发丽卫[2003]306号《关于印发丽水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3-2010)的通知》文件。根据这个文件精神,对‘武疯子’的管理应该纳入到精神卫生工作统一部署。正是根据这个规划,市有关部门会同龙泉市在“武疯子”的管理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逐步走出了一条防范控制精神病患者暴力肇事工作的新路子。
二、对于您关于“摸清底数、分类管理”的建议,根据6部门下发的文件规定,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摸清“武疯子”肇事底数,并提请卫生、民政、财政等解决医治和经费等问题,依托乡镇(街道)政府、村(社区)等基层力量,落实监护人和责任。
三、对于您关于“落实经费、定点医治”的意见,根据6部门文件和现行有关规定,丽水第二人民医院是我市目前唯一的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目前,我市“武疯子”的收治任务主要由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承担,也是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武疯子”医疗经费可从多种途径申请报销或申请救助。
1、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面开展“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7299.4万元,2007年已安排专项资金5869.9万元,“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预算指标正待省财政下达。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2007年已在二县一区进行试点。莲都区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莲政发[2007]15号),已明确相关标准。
2、我市各县(市、区)已全面推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制度,对无经济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的“三无”、低保对象和其他人员(含“武疯子”),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2006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安排专项资金1139万元,2007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90万元。
3、无支付医疗费用能力的“武疯子”,还可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以及其他慈善机构及本人所在乡镇(街道)申请救助。若是残疾人,还可向残联申请救助。“武疯子”对象或家庭生活困难,属低保范围的,其所在乡镇(街道)应做好调查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四、对于您关于“明确职责、共同救助”的意见,6部门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卫生部门要将精神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纳入到社区卫生服务的范畴,承担所辖地区的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复的业务指导、接触调查、建立档案和卡片、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各级医务人员从事社区精神病防治和康复工作;采取药物治疗、心理疏导、康复训练和社会服务等综合防治措施;财政部门要根据政府职责和精神卫生工作开展需要,安排落实必要的专项经费。民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接受经医疗卫生部门治疗,而且病情已经稳定,并需要救助的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精神病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必须享受其户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构建社区精神病患者的扶助体系,重点掌握辖区内可能肇事的精神病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管控措施,减少其对社会的危害。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计划纲要》、《残疾人保障法》,维护精神残疾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服务,扩大社区精神疾病康复覆盖面,采取措施保证康复工作质量。协助卫生部门组建精神卫生工作网络;会同民政部门组建社区医疗站;积极倡导对贫困精神病人实行分级负担制的服务形式,会同有关部门解决精神病人的生活困难,动员社会做好相应的协调联络工作。
五、市综治委及有关成员单位已对 “龙泉经验”进行总结,将以适当形式在全市推广。6月14日将在云和召开全市综治办主任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还将继续加强沟通协调,共同解决。重大问题要提请市委、市政府重视和研究解决,从而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善待精神病人,把对“武疯子”管理的措施落到实处。希望您继续支持“平安丽水”建设,关注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