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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 号
案 由:关于尽快改变市区幼儿教育落后现状的建议
提 案 人:教育一组
承办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提案内容:幼儿时期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期,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已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对幼儿教育有一个认识过程,对幼儿教育的定位长期不明确,十余年来,我市市区(尤其是老城区)幼儿教育没有随着市区经济发展而发展。尽管市区幼儿入园率高达99%以上,但许多幼儿园办学条件简陋,园舍面积小、幼儿寝室拥挤、通风性能差,卫生设施残缺,安全隐患不少。在园幼儿人数就读于75人以下规模的幼儿园有一半以上,相当一部分孩子挤在家庭式幼儿园里就学,师资力量薄弱,达不到开发智力和培养能力的目的。市区少数几家优质幼儿园人数暴满,班额过大(有的班额达50多人),超负荷运转,不利于幼儿健康成长。为了改变当前我市市区幼儿教育的落后现状,本组全体政协委员向市政府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市区幼儿教育工作联络小组。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一部份,各级各部门领导要象重视小学、初中、高中教育一样重视幼儿教育,加快市区幼儿教育发展的进程。
2、加大政府协调各部门的力度。组织规划局、教育局、莲都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按照市区幼儿教育长远发展目标,尽快制定并落实市区幼儿教育规划。尽早让所有市区(尤其老城区)幼儿离开家庭幼儿园,进入规范的标准的幼儿园就读。
3、尽快理顺幼儿教育的管理体制。幼儿教育要归口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而且财政拨款的幼儿园也应由教育部门主办,这是教育部门的专业职能。机关一幼、二幼、莲都机关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水阁中心幼儿园应转为教育部门主办。
4、加大市区幼儿教育的投入。有计划地扩大幼儿教育公共资源,若干年后,使幼儿教育成为公共产品,与小学性质相同。抓紧整合幼儿教育的优质资源,争取培红幼儿园在2007年启动迁建(现有不到三亩土地,拥挤了400多名儿童),一幼、二幼尽快拿出建分园的计划。
5、加强幼儿教育资源的管理。有关部门要严加执法,原审批用于幼儿教育的场所要坚决阻止变更用途,巳变更用途的要纠正。如:丽华村将审批办幼儿园的场地改为商业用途(改为“酒店”)的现象应该纠正。
办理情况: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一个人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撤地设市以来,我市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水平有了长足发展,但与广大群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距离。加强幼儿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今年市政协将尽快改变市区幼儿教育落后现状的建议作为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交市政府办办理。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重点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5月中旬,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组织相关部门对城区幼儿教育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提案中所反映的问题。明确我市城区幼儿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一是在老城区充分发挥现有骨干、公立幼儿园的示范带头作用,挖掘潜力,通过建立分园或教学点等形式,扩大招生规模,加大优质资源的普及面;二是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整改力度,尽量使其符合办学条件;三是做好政府管理的闲置房产资源配置,选择安排合适房源用于幼儿教育用房;四是做好新城区及规划小区幼儿园的布点工作,确保幼儿就近入园。具体工作安排是:
一、近期,市政府分管领导将再次召开由教育、妇联、财政、建设(规划)、人事、发改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专题研究市区幼儿教育规划布点、管理体制等相关问题。
二、按照城市发展总规调整后有关人口数据,8月底前完成《市区幼儿教育布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将其纳入城区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政府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投入,鼓励民间资金投向幼儿教育,创办一批上规模、标准化的幼儿园。
三、从6月份开始,对市区民办幼儿园进行逐个调查摸底,对办学条件差、有安全隐患、教育水平低的幼儿园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学资格;制订出台加快幼儿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扶优扶强,对上等级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奖励;本学年内,由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市区幼儿教师开展轮训工作,提高幼儿教师整体素质。试行向示范性民办幼儿园派出园长和部分骨干教师制度,探索幼儿教育管理新机制。开展丰富多彩的幼教业务交流活动,提高市区幼儿教育整体水平。
四、今年暑期重新设置各片区幼儿园的准入门槛,进一步完善市区民办幼儿园审批程序,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
五、加强幼儿教育资源管理,对原审批用于幼儿教育的场所挪作他用的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