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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卫生局强化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机制和程序
 
来源:  作者: 丽水市卫生局 何炯嵘  发布时间: 2007-04-06

丽水市卫生局强化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机制和程序

  近日,市卫生局对2007年市政府交办的42件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建议、提案主、会办件的办理工作进行了责任分工。
    市卫生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多次在相关会议上指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都是当前卫生工作的难点、热点和重点,体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卫生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对呼吁和争取政府、部门、社会各届和领导对卫生工作的重视、支持、理解具有重要意义。办理建议、提案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政务工作,是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要求各责任处室和承办人员认真负责仔细办理建议、提案。
    为进一步强化提案办理工作责任机制和规范办理程序,市卫生局制定了详细的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分工和工作制度。一是对每1件提案均落实责任领导、承办处室、承办人员、办理期限等。二是要求各承办处室在办理前认真分析研究建议、提案内容,确定初步办理意见。承办人员在办理前与领衔代表或委员做一次沟通,以正确、清楚地理解建议、提案意图,增强办理答复的针对性。三是规范办理程序,主办件在正式答复前,必须同领衔代表或委员进行至少一次的或电话、书信、面谈沟通,主动听取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并计划组织集体面谈。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建议、提案,要求向代表、委员耐心解释,取得谅解。对涉及重要问题和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更要主动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作出慎重、妥善处理。对涉及全市性和政策性建议、提案的办理,由责任领导负责与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市直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以取得一致意见。书面答复在完成初步办理意见后,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再提交责任领导审定。主办件正式答复和协办件提交主办单位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局办公室编辑文件格式后,统一寄送并加载到丽水市建议提案办理系统。四是针对2006年办理工作中存在文字结构、办理时限等问题,提出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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