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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委员意见 力求有诺必践
——市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简述



提案的最终目的是得到落实,取得实效。在年初召开的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委员们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仅在全会期间刊发的《简报》上,就有25位委员和列席人员对提案工作提出了21 条意见建议,其中18条着重针对提案办理工作。为了切实发挥提案作用,把委员的真知灼见落到实处,3月15至23日,市政协分三个组开展了对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对14个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回头看”工作进行了督查,市政协副主席吴永水、齐育华,秘书长王稼俊等先后参加了“回头看”督查工作。
从督查情况看,各单位对“回头看”工作给予了重视和支持。一是领导重视,“回头看”工作开展顺利。根据市政协督查通知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民政局、行政执法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回头看”工作,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到位;计划严谨,工作措施到位;严格把关,工作质量到位。二是有诺必践,一些有承诺正在办理落实的事情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如市府办办理的152号提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提前解决玉溪水库水质安全问题”,市政府专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把这件提案作为一件事关全体市民健康的大事来抓,制定六条整治措施,落实玉溪水库水质管理业主和补偿资金,签订责任状,落实责任制。三是实事求是,一些难点问题得到了提办双方的共识。如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关于全面解决银苑小区原城关镇工业用地遗留问题的建议”,市建设局办理的“关于调整大猷街建设规划,保证天后宫修复完整性的建议”等提案,各承办单位面对提案提出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实事求是,得到了提案人的赞同。四是立说立行,形成共识的提案得到了进一步落实。如市文体广电局对“关于要求在丽水学院成立少数民族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议”回头看时,听取了督查组意见,会后第二天即与丽水学院领导商议此项工作,并与市民宗局领导一起上门,与学院领导面商,使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五是认真负责,主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了合力。如市民政局办理的“落实医疗救治经费,解决街头生活无着乞讨危重病人救治难问题”,该局针对提案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落实,并与市财政局、卫生局、公安局形成共识,努力促进救治经费等事项的落实工作。
从反馈情况来看,目前我市政协提案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一是在提案质量方面。一些提案着力阐述存在问题,缺少建议措施;少数提案没有经过深入细致的调研,缺乏可行性,给提案办理和落实工作带来难度;二是在提案办理方面。个别单位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和“口惠而实不至”的情况;少数单位对政协提案认识不足,关门办案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只在文字上用功,而忽视落实提案的措施;三是在提案服务质量方面。提案委在提案办理中的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等。
本次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之所以能够引起重视,取得实效,主要得益于以下三方面:
一是政协领导的重视是这次“回头看”顺利开展的保证。从提出设想、制订方案到具体实施,吴永水副主席自始至终给予了直接指导;在督查过程中,吴永水、齐育华副主席,王稼俊秘书长先后分别参加了相关督查组的督查活动,提高了督查层次和力度,促进了督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使提案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的理念真正得到贯彻和实施。
二是参与人员的认真负责是搞好这次“回头看”的基础。参加本次督查“回头看”的16位同志都能积极投身于活动之中,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谋措施,尤其是党派驻会领导更是积极配合,全程参与,为“回头看”督查工作打下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三是各承办单位的积极配合是搞好这次“回头看”的关键。收到丽政协办[2007]13号文件后,各承办单位立即开展了“回头看”自查工作,并对“回头看”工作写出了书面总结,如市民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执法局,尤其是市府办、市环保局、教育局等14个重点承办单位对市政协重点督查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的“回头看”,使这次“回头看”工作整体推进、重点突出,认识到位、效率提高,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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