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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家乐旅游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5-19
 

关于农家乐旅游发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丽水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近几年来,我市依托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结合“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康庄工程”等工作,发展农家乐旅游,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家乐旅游工作,市政协组织了经济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的委员,先后视察了莲都区碧湖镇堰头村、松阳县新兴乡内孟村和四都乡寨头摄影休闲园、遂昌县王村口镇独山村和石笋头村的农家乐旅游情况,并进行了认真讨论。现将视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   农家乐旅游的现状

近年来各级政府对发展农家乐旅游工作十分重视,主要做法有: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市本级以及9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因地制宜,注重规划。编制了《丽水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有1000家农户直接参与农家乐旅游,10000个农民从农家乐旅游中获得明显的经济利益。三是出台政策,加大扶持。出台了《关于促进农家乐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丽政发[2007]8号)。市财政从2007年起,每年安排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四是重视培训,加强管理。制定《丽水市市级农家乐特色村认定办法》和《丽水市市级农家乐特色点认定办法》。五是积极宣传,扩大影响。举办全市旅游行业暨农家乐烹饪技术大赛,组团参加2007年浙江省旅游交易会暨首届旅游产品特卖会,编印并发放《丽水市农家乐旅游指南》小册子等。

我市一方面依托重点景区景点带动“农家乐”发展,另一方面依托优良生态资源开发“农家乐”(如遂昌南尖岩)。截至2007年9月底,全市已有农家乐休闲旅游村30个、农家乐休闲旅游点98个,共有农家乐经营户(点)412户,已评定星级户303户,其中一星级79户,二星级115户,三星级109户,直接从业人员2323人。全年共接待游客180.47万人次,营业收入5999.42万元。省级特色村7个;市级特色村18个,特色点9个;县级特色村26个,特色点41个。建立农家乐协会、专业合作社等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自律和服务组织35个,其中乡级14个、村级21个。制定了食品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质量承诺制度、安全巡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住宿登记制度等6项制度并都已上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家乐旅游规划难以落实,开发处于自发、无序状态,项目缺乏基本准入条件,建设水平参差不齐。一是各自为战,缺乏整体规划。农户缺乏对开发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或项目预测的能力,盲目投资上项目,没有形成特色,缺乏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二是部分“农家乐”存在硬件设备差、基础设施不配套、服务内容单一、缺乏文化品位等问题。三是程度不同地存在“模式单一、内容贫乏、景观人造”的现象。大多数“农家乐”建设模式雷同,求“洋”不求“土”,破坏了农村的原生态特色,违背了“农家乐”的初衷

2、组织管理不够规范,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我市农家乐旅游工作正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一是健全的协调机制还未形成,相关政策和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二是大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缺乏培训,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管理知识缺乏,服务不规范,在发展过程中缺乏有序的组织和规范的管理。三是开展“农家乐”,经营用地缺少完备的手续,农村融资也比较难,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还存在诸多问题。

3、缺乏文化内涵,对民俗文化挖掘不够,“农”的特色、“家”的感觉、“乐”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真正由“农家乐”提供的具有我市浓郁民俗文化特色的旅游项目很少,参与性强、健身绿色休闲项目的开发力度远远不够。大多数“农家乐”经营项目类同,产品单一,缺乏“农”的特色和风格;设施简陋、内容单调,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个饭馆、一家旅店,没有“家”的感觉;“乐”的功能非常欠缺,缺少应有的旅游元素,除了打扑克、玩麻将,缺乏其他游乐项目,吸引力不强。

4、基础设施尚未配套,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带来了一系列环境污染问题。我市的“农家乐”大多在偏远地方和大溪水库的水源保护区内,缺乏基本的污水处理设施,加上经营者还没有完全摒弃农村的一些不良习惯,卫生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全局和长远观念,只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和眼前的经济效益,随着规模扩大,各种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农家乐”附近环境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

三、进一步发展农家乐旅游的建议

1、坚持规划先行,强化引导。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发展战略,在《丽水市农家乐旅游发展规划纲要》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强化准入条件,引导多元投入,突出特色,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农家乐”。切实抓好“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建设和“星级农家乐”的评定,争取在全市形成几个或每个县(市、区)形成一个主要的农家乐旅游示范区,让农家乐旅游真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管理,避免发展过程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2、突出特色,找准定位,提升品位,创建品牌。一是发展农家乐旅游,必须强化特色意识,突出“农”字。要突出乡村自然的田园特色,以农村自然风光以及花卉、花果、园林等特色吸引游客,满足各种游客的需求,避免城市化倾向。要根据自己的资源优势,确定自己的重点,整合产业要素。要充分利用田园、果园、鱼塘等农村资源,形成当地的产业链,实现农产品“服务性高附加值”。二是要强调“旅游区域”意识,每一户“农家乐”,必须在大的旅游区域中找准自己的定位。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不妨做成“红色乡村游”,如松阳县安民乡安岱后村;具有大面积连片农业种植区的地区,则可考虑朝“田园乡村游”方向发展,如松阳新兴乡和遂昌大柘镇;文化底蕴深厚又有独特性的村(镇),可深入挖掘当地民俗、民风,培育“民俗乡村游”,如缙云新建镇河阳村和遂昌王村口镇独山村;少数民族聚居地可以发展“民族乡村游”,如莲都老竹镇、丽新乡等。三是要从实际出发,深入挖掘本地文化特色,增加文化内涵,提高品位和档次,创建特色品牌,为农家乐旅游发展起到“提速”的作用。

3、整合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优先将具有发展农家乐旅游业条件的村庄列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康庄工程、农民素质培训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广播电视网络改造工程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增加卫生、安全设施的供给,逐步完善农家乐旅游业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国土、建设、卫生、文化、消防等有关部门要优化服务,在证照办理、费用收取等方面给予支持。各级财政应安排一定专项资金,支持有条件乡(镇)发展农家乐旅游业,特别是对利用家庭现有房屋设施开办家庭经营,又达到一定条件的“农家乐”,要加大扶持力度。

4、提高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一是对已建和在建项目,主管部门要采取扶优汰劣的规范措施;对一些符合特色和规模发展要求的“农家乐”项目,进行挂牌、挂星,并给予奖励和补贴。二是要提高“农家乐”环保质量和卫生质量。建议要适度控制农家乐旅游点数量,并加强对农家乐旅游点食品卫生、污水排放的监管,特别对天然湖、大溪、水库、原始林带等地的农家乐旅游点要进行巡回监督,确保水体、山体等不被破坏。

  5、提高“农家乐”从业人员素质,加快专业人才的培养。要建设一支素质好、专业能力强的农业旅游人才队伍。包括旅游产品开发、市场信息分析、客源市场分析、企业经营管理、农家菜肴研究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组织“农家乐”从业人员开展旅游服务操作技能培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本土民俗文化和风土人情方面的培训,使农家乐旅游与当地民俗风情、乡土文化实现有机结合,提高农家乐旅游文化口味和服务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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