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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文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二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2008年4月12日在政协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
叶 赞 平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第二届丽水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二届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381件,其中党派团体提案80件。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377件。全部提案分别送交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59个承办单位办理,现已全部办复。提案所提问题得到采纳落实的155件,占41.1%;列入工作计划的187件,占49.6%;因条件所限一时难以采纳的35件,占9.3%。从反馈意见情况来看,多数提案人对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一是有关经济建设方面的提案217件,占提案总数的57.6%。广大政协委员和各党派团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就推动丽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出了许多对长远规划、宏观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工业交通、金融财贸、城建环保、农林水利等方面,为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政策的制定、措施的落实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如民盟市委会提出的《加快我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作出了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的部署,并把该项工作列入全市十件大事。2007年4月,市委出台了《关于实施低收入农户增收工程,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农工党市委会提出的《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加快经济发展步伐》的建议,市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关于明确联系方式,方便企业办事的通知》、《丽水市区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为企业服务的长效机制。民进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南明湖开发建设的建议》、九三学社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及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市区行车道路交叉口交通拥挤状况的建议;关于推行“乡财乡用县管”改革,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和谐发展的建议;关于引入其它金融机构进入丽水,促进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关于尽快拉开城市框架的建议;关于建设“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问题的建议等,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经过各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关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提案93件,占提案总数的24.7%。为加快我市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广大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各参加单位以建利民之言、谋利民之策为己任,提出了许多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协文史委提出的《关于保护古廊桥的建议》,促使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廊桥保护工作的意见》,并将提案中有关廊桥保护的措施体现落实到意见之中。对委员提出的《关于举办丽水市“南明湖”龙舟节的建议》,去年我市已在南明湖上举办了首次丽水龙舟表演赛,并在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期间举办了龙舟邀请赛。同时,关于尽快解决市区幼儿教育落后现状的建议;关于加强民间文化保护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议;关于改革医保住院病人年末强制结帐制度的建议等,都得到了较好的办理和落实,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关于政协统战、劳动人事、民族宗教、政法及其他等方面的提案67件,占提案总数的17.7%。广大市政协委员和各参加单位发挥优势,集思广益,积极想办法、出主意,所提意见建议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意见建议,得到了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和落实。如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应重视发挥侨台胞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的建议,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要深化“六个服务”活动的要求,目标是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0位以上台侨胞结对10个以上村庄,并从四个方面予以落实;对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再建议》等提案,市政府法制办积极与提案人沟通,在2006年出庭应诉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丽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办法》;民建市委会提出的“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几点建议”,市综治委先后召开了全市维稳办主任和宣传、关工委、公安等部门领导参加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通知》,商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此外,关于把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的建议、关于把侨务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普法学习内容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关于构筑我市全民诚信体系的建议、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简化公文程序、推进电子公务交换系统等意见建议都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发挥了提案应有的作用。
回顾过去一年的提案工作,市政协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始终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坚持常抓不懈,推动提案工作在许多方面都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树立精品意识,提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提案质量决定着提案工作的水平和成效。常委会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一是统一安排,对新委员进行提案知识的培训,通过编印《优秀提案及部分提案选编》,为委员撰写高质量的提案提供参考。二是在汇集党委、政府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全会前为委员收集编印提案目录,供委员撰写提案时参考,扩大知识面,增强提案的针对性和可行性。三是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党派、团体,征求对提案工作的意见,共商撰写集体提案的举措。2007年,我市各党派、团体共提出集体提案80件,不仅数量多,质量也较高,其中5件是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四是继续开展了咨询问政活动。全会期间,为扩大委员知情面,邀请市直13个部门参加,为委员与相关部门相互了解、沟通搭建了平台。五是严格立案审查。邀请市委办、市府办参加全会期间提案组,并建立完善提案专人初审、提案组分析、提案委复审的“三级”审查程序,提高了提案的整体质量。六是开展了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优秀承办件的评选等工作。经市政协二届二十四次主席会议审定,“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深化‘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等21件提案被确定为优秀提案,使委员学有目标,写有方向。七是首次开展了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活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市政协施基城主席亲自作动员讲话。在征集期间,市政协提案委员会收到市民来信103封、电子邮件35件、接待市民来访33批次,经分析、筛选后共有77件市民提供的线索被采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案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为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二届二次会议后,市政协会同市人大、市政府,及时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对提案办理时限和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原市委书记楼阳生,市委书记、市长陈荣高等都对政协提案作出批示,要求认真办理。“两会”结束后的第一次市政府办公会议即研究部署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陈荣高市长领办了《关于南明湖开发建设的几点建议》的提案,市政府每位副市长都领办了1件政协提案,提高了办理层次,起到了示范作用。市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把推进我市农村民主自治的几点建议》、《关于保护古廊桥的建议》等8件提案确定为重点提案,由主席、副主席督办。在办理过程中,主席、各位副主席亲自协调办理的有关问题,如施基城主席在督办《对推进我市农村民主自治的几点建议》时,深入该提案的主、会办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研室(市农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等单位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三见面”协商会,使提案中的许多意见建议得到了较好的落实。经过努力,8件主席督办提案、7件市长领办提案基本上都办成了“精品”提案。同时,许多承办单位都把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提到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作为贯彻“作风建设年”的自觉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一些承办任务重的单位,如市委办、市府办、市委政研室、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文广出版局、市农业局、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还建立了专门的办理班子和办理网络,做到了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有部署、有检查,保证了办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市政协二届二十三次主席会议和二届十次常委会议先后听取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二届二次会议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及党委、政府系统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主席会议和常委会议对党委、政府系统的提案办理工作给予了肯定。
(三)创新服务方式,提案服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中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方式方法,有效地保证了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一是发挥重点提案的示范作用,努力做好主席督办提案的协调服务工作。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提出办理要求;二是在市政协开展“回头看”的基础上,与市政府组织开展了对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回头看”,由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队对14个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回头看”进行了跟踪督查,促进了提案办理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加强了提案办理中的督办力度。去年,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一起对公安、交通、国土、经贸委等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提案办理工作。为了切实抓好提案的落实工作,市政协提案委加强了与59个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与沟通,走访了市建设局、民政局、发改委等承办单位,先后主持召开了32次提案办理协商会、8次重点提案办理“三见面”协商会,参加了市委办、市府办、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召开的11次提案办理面商会,并商请市府办对提案办理进度进行了适时通报,为提案办理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认真做好提案办理反馈意见的处理工作,加强与提案人的联系与沟通。对办理工作首次反馈不满意的19件提案,要求承办单位进行再次办理;对一些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提案,召开了“三见面”协商会,加大了办理力度,促进了提案办理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经再次办理后,仍有4件不满意件。
一年来,提案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提案质量和委员撰写提案的参与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提案办理的督办力度还不够大,少数单位对提案办理还不够重视,认识还不到位,办理效果不够理想。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市委提出的“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三市并举”发展战略为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水平,使提案工作为丽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起到更大的推动作用。
(一)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工作包括提案的提出、审查、办理、落实等一系列环节,涉及到提出提案的全体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工商联、界别小组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涉及到办理提案的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政治性、全局性的高度,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坚持以人为本、密切联系群众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政协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地把提案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位置上抓紧抓实抓好。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要自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建言献策,认真撰写提案。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使各个方面都积极主动地在提案工作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进政协提案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进一步提高提案工作的整体质量。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也是提案工作永恒的主题。今后,要继续在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一要提高提案质量。要进一步强化质量观念和精品意识,既要履行职责,重视提案的数量,更要注重效果,重视提案的质量,坚持以质取胜。要关注带有综合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要注意选择事关丽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民群众所关心、所重视或反映强烈的问题撰写提案;继续实行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等举措,努力提出一批贴近民意、高质量、有助于解决社会反映热点问题的提案,力争取得良好的社会实效;二要提高办理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中高层次运作力度,努力形成“领导抓、抓领导”的督促办理机制,继续坚持市委、市政府领导阅批、领办重要提案制度,继续实行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督办重点提案,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督办提案等措施。加大督办力度,通过重点提案的重点办理,带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提高,努力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要提高服务质量。政协机关、尤其是提案委员会的同志,要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按照《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要求,把服务落实到提案的产生、交办和办理的全过程。不断开发和完善提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行提案网上对外公开,增强政协建言献策和提案办理质量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要把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作为政协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安排,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对政协提案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重点提案、优秀提案以及被党政部门采纳,取得实际效果的提案,要加大宣传报道的力度。要重视宣传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对一些在全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影响较大的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情况及时跟踪报道,不断扩大政协提案的社会影响。
各位委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我们要继续发扬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充分运用提案形式,认真履行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努力使提案工作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主题词:提案 工作情况 报告
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秘书处 2008年4月8日印
共印:6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