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为促进丽水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建言
“房价问题,已成为丽水市民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现在到了有效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最好时机。”
“住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与千家万户的百姓利益相关。一定要让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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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协4月12日下午举行的“丽水房价问题”专题协商会上,政协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与市领导沈仁康、叶朝丐、吴炳全以及市建设局、国土局等部门负责人一起,把脉丽水房地产市场。
加强民间集资监管
对于丽水各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的民间融资行为,市政协委员们纷纷提出了加强监管的建议。
谢菊瑶委员给大家算了一笔账:如果企业以20%的月利息向社会集资,加上企业的运营成本,企业年承受的利润压力将在35%左右。长期下去,企业将背上沉重的包袱,难以为继。
“羊毛出在羊身上,集资成本高,直接反映在房价的过快上涨上。”谢菊瑶为此建议,加强对民间融资行为的监管,控制集资的规模,不增加新的集资,并制定逐步减小集资规模的规划。同时,建议加强信息披露,保证企业集资的数额要与其资本金相适应,并能掌握企业集资款的使用状况。
蒋一江委员对此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现在参与集资的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了相当大比例,有些人甚至将住房抵押,获得银行贷款进行集资,一旦企业运转出现问题,这些普通百姓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事态严重的话还将影响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提供多层次住房
“现在要让大家有一个新的认识,那就是‘有住房’和‘有房住’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詹东委员一发言,先提出了一个“新见解”。他说,许多收入层次较高的群体,希望买到品质更好的住房,而对于低收入群体,没有能力从市场上购买商品房,政府就要加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供应,保障他们有房住。
郑英伟委员对此也有同感。他建议政府要实行一种以人为本的住房政策,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提供不同层次的住房,有能力购房的通过市场方式解决,困难群体则通过政府保障解决。
来自于教育系统的梅松华委员提出,房价太高,势必增加生活安居成本,这对于引进和留住人才不利。“家有梧桐树,何愁引不来凤凰。”他建议政府重视中青年人才住房问题,通过建立人才公寓、人才廉租房等形式,为他们提供必要的住房。
规范市场秩序
“现在丽水房地产市场正朝理性回归方向发展,这对于我市房地产市场保持健康发展非常有利。”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针对以往存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地、捂盘行为,肖荣委员建议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周期的管理,比如在开发合同上除注明动工开发期限外,还应注明合理建设工期内竣工的期限及对非合理期限内竣工的处罚措施,同时对开发商因后续地价增值产生的绝对利润政府要参与分配等。
政协委员们还建议,在土地投放过程中应考虑适时适量原则,同时针对市场情况,尝试新的出让方式,调控市场价格,规范市场行为。丁岳清委员就建议,可以根据出让地块的大小,确定受让方参与拍卖的或挂牌的资格条件,规范市场准入条件。
(记者 阮春生 来源:《丽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