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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毅委员代表科技活动小组的发言——强化企业主体 努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 2008-04-08

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是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首要推动力。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比,企业科技创新发挥的作用远远不能满足要求,企业自主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一是企业技术研发力量薄弱,高层次创新人才难以驻留;二是支撑企业科技进步创新源不足,有限的创新技术来源很难适应企业创新发展的需求;三是企业创新激励机制不强,科技创新发挥作用不够;四是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偏少、创新信息获取渠道不广;五是企业创新融资渠道狭窄,科技创新投入比例偏低。

一、企业科技创新制约成因分析

1、高层次科技人才难以驻留。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技术创新人员难以驻留是我市企业自主创新和发展的第一大难题。根据调查,认为立足于自身力量开展技术创新最需要人才的企业占100%;需要政策扶持的企业为53.9%;需要技术信息的企业占46.2%;需要资金的企业仅有30.8%。可见我市企业发展和自主科技创新的首要问题是缺少骨干技术力量,尤其是能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难题和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

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缺乏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子女就学、环境污染等企业环境问题。绝大多数企业认为,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不足、员工的技术培训等问题,企业自身力量可以解决,但高层次技术人才引进和驻留环境问题,仅靠企业自身根本无法解决。

2、科技进步创新源明显偏少。通过企业主要技术创新方式和技术来源调查结果分析,我市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开发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占61.5%,企业独立研究开发的有38.5%,与国外机构合作的企业为23.1%,委托科研机构开发15.4%,引进现成技术成果7.7%。创新技术来源于企业内部的占61.5%,研究院所46.2%,大学38.5%。可见我市企业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式是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研究开发,但目前主要的技术来源是企业内部。丽水市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丽水学院与企业相配套的专业资源非常有限,与全省其他市相比差距较大;市级科研院所仅有农科所和林科所,与工业科技有关的专业研究机构基本没有,工业企业技术研发能力很弱。如此稀少的科技进步创新资源和技术来源很难适应我市企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3、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科技创新服务组织严重不足。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创建尚未起步;拥有3312家企业的全省1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区)独缺我市;科技中介机构少、能力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严重滞后,不仅难以适应我市企业自主科技创新的需求,很大程度也制约了我市高新技术特色产业的发展。如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缓慢,目前我市共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35家,只占全省总数比例的1.49%;全市仅有一个内含10个企业的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丽水微电机);2006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水平居全省第10位,高新技术企业利税总额增长率居全省末位。发明专利数量偏少,2006年全市共获专利授权560项,其中发明专利仅21项,仅占总数的3.75%。

4、企业科技创新投入不足。2006全年丽水市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投入4.19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为1.19%,仅是全省比例的1.03%。R&D(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经费投入1.08 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仅为0.31%,仅是全省比例的0.51%。地方财政科技投入1.41亿元。2006年丽水市争取到4个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占全省比例1.10%(4/362);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1个,占全省比例0.66%(1/152),争取浙江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8个,占全省比例0.61%。

二、几点建议

1、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积极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努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及其产品,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形成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生产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胆进行原始创新,参与科技攻关,在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绩效三方面。明确企业年度目标,推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

2、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完善创新活动硬件和软件环境,为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设立企业自主创新贡献奖,建立科学的人才激励机制,消除企业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难以留驻的不稳定性因素。研究制订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对于拥有高新产品技术、发展潜力大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着力为企业解决人才引进和培养、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建议在市区适当地点统一规划、集中建造企业“高级专家楼”;在市区的实验学校、丽水中学等教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预留相应数量的企业专家子女就学名额。根据企业的总产值、利税、技术创新成效等,将“专家楼”购买套数和学校就学名额分配到需要的企业。

3、强化创新载体和平台建设。发挥企业、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中介组织等创新体系相关机构的作用,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特色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交易平台、科技创新孵化平台、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形成具有丽水特色的自主创新平台架构。培育和规范管理各类科技中介机构,将“政府—企业”的二元结构转变为“政府—中介组织—企业”的三元结构,形成有利于创新的服务体系结构。

4、引导全社会对科技创新投入。探索政府、企业、税收、金融四方合作机制,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益的科技投入格局等方面加强工作。在加大政府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的同时,加强银企合作,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创业风险投资模式。鼓励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存量资本投资于种子期、成长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将富余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投资领域的资本引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品牌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海外资本广泛进入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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