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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市政协召开二届三次会议主席、副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协商会。市政协副主席吴永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吴小平、市政协提案委副主任王群芬及各件重点提案提案人、各承办单位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孟文贤主持。
会上,吴永水副主席对今年的重点提案办理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办理重点提案的认识。提案是政协委员、政协参加单位履行职能最具体、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政协提案是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经过认真调研,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由党政部门办理的意见建议。重点提案在各类提案中份量最重、质量最高,所以办好重点提案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实践省委、省政府“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活动及市委提出的“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的实际行动。
二要进一步提高办理重点提案的工作水平。要注重沟通联系,提倡开门办案,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主动邀请提案者的参与,听取提案者的意见,使提案者了解办理过程,增进相互了解,增进“提”、“办”双方的良性互动。同时,主、会办单位要紧密配合,从方案的制定、落实、实施,都要形成合力。主办单位要积极主动,汇聚会办单位、社会力量共同办理。通过论证会、咨询会、协商会等办理形式,促进提案落实。
三要进一步提高办理重点提案的实效。提案办理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发挥作用。重点提案的办理不仅要使提案者满意,更重要的是把提案中合理的建议、意见吸收进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要加强对提案的分析,了解意图,找准问题,提高针对性,根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理出思路,提出对策。要实事求是地给予回复,承诺要解决的,要尽快落实,并有落实的时间表。要把提案办理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结合起来,与调查研究、促进科学决策、接受民主监督结合起来。提高办理质量和工作实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尽心尽职,狠抓落实,使重点提案的办理在整个提案办理中带个好头,为丽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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